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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2017年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浑河湾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浑河湾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浑河湾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浑河湾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CY2017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项目联系电话:024-82240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房产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98号

联系方式:康大为;024-83303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工;024-82240592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 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丰泽社区、浑河湾街道办事处砂阳南社区内部分老旧住宅楼居住环境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外墙涂料、文化长廊改造、小区门禁改造、小区沥青道路改造、边石更换、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维修、小区大门维修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等级:(1)建筑工程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市政工程具备市政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拟派项目经理:(1)建筑工程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2)市政工程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3.8058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8:30至2017年08月2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7年和平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浑河湾街道办事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和审批发改审字【20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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