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7-34号
1. 招标条件
本五华益塘水库美景驿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219号文)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华府工纪【2017】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县华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五华县华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转水镇益塘水库。
2.2建设规模:1、新建旅客接待楼3栋,建筑面积约1711.3㎡;新建快装接待房35间,面积约1050㎡;改造旅客接待楼1栋,建筑面积约2182㎡,以及人行栈道、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2、新建景区入口广场,建筑面积约3400㎡,其中包含前广场景观,面积约2150㎡,停车场及新建1栋售票大厅,建筑面积约500㎡。
2.3招标参考价:约4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6工程承包方式:建安工程以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勘察设计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基数为工程审定预算的建安造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 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1)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不具备第2项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牵头人是省内企业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注: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副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详见本公告附件1);
(6)设计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附件2);
(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资料);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3)
(12)牵头人是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方资料盖各自公章)由联合体各自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同时提交原件核对(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
5.2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7年8月4日下午16:00时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t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8月5日至8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5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14:30~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独立法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华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五华县转水镇益塘水库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266315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日期: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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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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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副经理 |
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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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或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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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证
(建安C 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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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管理员 |
质检员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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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员 |
资料员证 |
1 |
|
|
|
|
材料员 |
材料员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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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设计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建筑设计) |
注册建筑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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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结构设计 |
注册结构师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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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施工、设计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提交一份项目施工、设计管理班子人员名单(附件1、2格式)
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施工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设计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勘察 工作。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