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海市刘公岛整治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垃圾清理面积约为8.68万㎡,海岸线修复长度约918m,回填
砂约为12.6万m³;
建设垃圾日处理能力100m³垃圾压缩站厂房1座;
地埋式污水处理站5座。
(2)项目地点:刘公岛东村南侧海岸;
(3)计划工期:2018年1月31日前完工;
(4)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概算投资:约2600万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的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系统中
http://shixin.court.gov.cn/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投标报名
1、时间: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1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威海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所需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文件的复印件一份,投标申请表三份。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12楼,威海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2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可发电子邮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威海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刘公岛管委会驻地 地 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1208室
邮 编:264200 邮 编:264200
联 系 人:杨鹭 联 系 人:李俊昱
电 话:0631-5217608 电 话:0631-5213959
传 真: 传 真:0631-52179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hzhenghua@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环翠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