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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函[2016]151号文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  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函[2016]151号文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禅发改投函[2016]1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湾广场石湾地铁站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1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561平方米。包括规划停车位约446个,地下车库(含地下通道)建筑面积约19792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约3354平方米,公交首末站一座(建筑面积约5160平方米),设备用房及出地面楼间约255平方米,绿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5.6万元。

2.4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有造价咨询内容、财务决算及审计完成为止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本项目前期工程与造价有关的造价编制及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或特别条款,复核中标候选人商务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资金进度表格编制、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咨询服务,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并协助采购人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计算或审核其造价,如发生纠纷时协助造价诉讼资料证明及答辩。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资金计划编制,竣工结算审核,协助招标方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在诚信管理系统状态开标当天实时考评结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最新诚信综合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1月至2017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7  31  00  分起至  2017   年 8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 2017   24  9  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17   年 8  24    00 分,截止时间: 2017    年  8 24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7   年 8  24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佛山市禅城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兆祥路8号首层P7

 

地    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张工        

 

联 系 人:  赖工            

电    话:0757-82902055

 

电    话:0757-82321118      

传    真:0757-82725331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石湾广场).pdf
  发布人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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