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文件南经促审批【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广清帮扶及上级配套资金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心卫生院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在医院东边围墙内建设一栋占地面积718.34平方米,建筑高度9层(地下1层,地上8层),建筑面积共计6494.95平方米业务综合大楼的附属设施,附属工程、弱电工程、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特殊业务用房(包括:手术室装修工程、产房装修工程))、配电房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项目建安费约468.8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广清帮扶及上级配套资金补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以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前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最新施工企业诚信登记信息的信用等级为准)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表(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书内),但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 28 日至2017年 8 月 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39号窗口)递交以下资料:⑴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 https://www.qyggzy.cn/index/liannan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盖章);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建办市函【2016】462号要求,可不需提供原件核查);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⑸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注册建造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⑻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9)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复印件,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号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⑵~(9)项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报名,上述资料提供原件核查。
4.2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小姐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63-8471556 电 话:17688045169
日期:2017年7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