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17:37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A包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因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达不到法定家数,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一、采购人 名称: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17862255255 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498722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电子邮箱:18905498722@163.com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A包 项目编号:LYZCZB-YS-2017-09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206 四、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沂水县大沂河公园。 2、工程规模:本采购项目为沂水县大沂河公园亮化工程施工,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合同估算价:约30.20万元人民币。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6、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具有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材料后现场购买(以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2017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A包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暨谈判(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08月04日10时30分。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A包6000元人民币。 2、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间:报价保证金必须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报价保证金递交方式:报价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无效。报价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A包报价保证金”字样。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7年07月28日 |
| 7沂水县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A包).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