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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

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建设标准、规模:

拟建项目起点起于清水河县与托县交界处喇嘛湾镇小石窑村黄河枫景小区西北角,顺接托克托县拟建二级公路终点,拟建项目沿黄河河岸布设,终点止于喇嘛湾镇至冯家塔沿黄公路收费站入口处。本项目所经地带为黄河水系,沟谷、河川把降水汇集起来排入黄河,本区沟谷、河川十分发育。黄河为过境河流,由托克托县十四份子村入境,从大石窑出境流入清水河县,在境内全长27.5km。

本次招标内容为:编制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通过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并取得行政许可文件。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里程(km)

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编制清水河县小石窑至榆树湾公路防洪评价报告

27.5

注:本表中标段划分和工作内容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使用。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公路设计方案明确且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30个工作日提交防洪评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不发售),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奥体大酒店420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为一证,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两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网站(www.nmjt.gov.cn)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0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大酒店16楼会议室。     

6.2投标文件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写标记的。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水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邮政编码:011600

联 系 人:杨策

电    话:0471-7912802

传    真:0471-7912802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82号中太国际大酒店420室

邮    编:010030

电    话:0471-6922377

传    真:0471-6922377

联 系 人:周建东

日    期: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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