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丰镇市2017年通村沥青(水泥)路、危桥改造、生命安防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CB-FZS-SG-201701
1. 招标条件
丰镇市2017年通村沥青(水泥)路、危桥改造、生命安防工程已由丰镇市交通运输局以《丰镇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危桥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丰交字[2017]76号、《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丰镇市2017年危桥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乌交农发[2016]53号、《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丰镇市2017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乌交农发[2016]52号、《丰镇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安全防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丰交字[2017]77号、《关于丰镇市2017年通村沥青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丰交字[2017]7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丰镇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贴与自筹,招标人为丰镇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计划工期
2.1丰镇市2017年通村沥青(水泥)路、危桥改造、生命安防工程建设里程22.303km。分别为巴音图至二十三号长5.043km、一间房至沙沟沿长3.285km、列字村至洪字村长8.28km、上营村至马家库联村长5.695;守口堡至丰镇饮马沟桥危桥改造、土贵乌拉至麦胡图麻迷图危桥改造、X581和平一号桥危桥改造、隆盛庄镇三应坊危桥改造;X576生命安全防护、X572生命安全防护、C026生命安全防护、C017生命安全防护。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5日,交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段共划分为1个标段(SG-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5 年内(2012年7月1日至现在)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125室(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考核证书原件(打印最新网页版视为原件,旧证无效)、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经理必须投标人自有人员,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者其它能证明社保缴费的证明材料,公司个人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无效力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满足招标公告3.1条第②款要求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工程交工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接收证书原件、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如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30分,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wlcbggzyjy.org.cn)。
8.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镇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丰镇市新城湾镇(原新城湾中学)
邮 编:012100
电 话:0474-3202610
传 真:0474-3202610
邮 箱: 1423567122@QQ.com
联 系 人:邢利忠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新苑小区A区1#一单元四楼
邮 编:010050
电 话:13664886564、15247478822
联 系 人:赵玉凤、高维(市交易中心125室)
邮 箱:656060536@qq.com
监督机构: 丰镇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 丰镇市新城湾镇(原新城湾中学)
联系电话 : 0474-3201425
邮政编码 : 012100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 (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一、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 | 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通过交工验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投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注:投标人应向检查机关申请出具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名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必须不大于60周岁且按要求参加了继续教育并进行了延续注册,否则不予认可)。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
项目总工 | 1名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 |
附录6 投标人登记表
投标人登记表(施工单位)
企业名称 | |||
项目名称 | |||
企业地址 | 电话号码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证书号码 | ||
资质等级 | 投标方式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企业法人登记 | 法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 目 负 责 人 | 姓名:
专业:
|
企业近二年有无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另附证明) | |||
建设单位考察意见 |
年 月 日 | ||
公路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附件为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未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表一式三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数量 |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投标函、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的公证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自律承诺书、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并在投标单位名称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 >)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第二信封签署人应与第一信封签署人一致)在招标文件规定位置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在投标单位名称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验资报告或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中查询到的“工商公示信息”中的股东信息的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的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35分。 (2)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0分; (3)业绩,满分20分; (4)履约信誉,满分10分; (5)财务能力,满分15分; | |||||||
条款号 | 条款 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1]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2]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3(1) | 施工组织设计 | 3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工艺流程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 4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 4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2.4~4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 5分 | 根据先进合理程度,得3~5分 | |||||||
2.2.3(2) | 项目管理机构 | 20分 | 项目经理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项目总工资历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2.2.3(3)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0分 | |||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 |||||
财务能力 | 15分 |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量化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同一个标段评标价相等时,按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注册资本金也相同时,按《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价计算
评标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3.1.3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4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5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1.6不适用(删除本款内容)。
3.2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不再进行打分。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3.1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3.2 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审过程中,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如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
[2] 各评分因素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