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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改造阀门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改造阀门招标公告ZXZB2017-08-002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改造阀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7号机组高背压改造阀门招标公告

 

ZXZB2017-08-002

 

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改造阀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为满足临沂市快速增长的供热需求,我厂对7号机组实施高背压供热改造,利用汽轮机排汽加热热网回水,增加机组供热能力,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为确保实现本采暖季供暖要求,工程计划于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并供热。

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与技术数据

(压力与温度必须同时满足)

数量

备注

交货期

1

电动蝶阀(D963H-25 DN1200)

P=2.5MPa.a;t=120℃

连接管道规格:Φ1220×12

连接管道材质:Q235B;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进口可调整机电一体化开关型电动装置,并具备4-20mA反馈输出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

手动蝶阀(D63H-25 DN900)

连接管道规格:Φ920×10

连接管道材质:Q235B;法兰连接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合同签订后40日内

3

微阻缓闭蝶式止回阀(消声带油缸)PN2.5 DN900

连接管道规格:Φ920×10

连接管道材质:Q235B;法兰连接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合同签订后40日内

4

电动蝶阀(D963H-25 DN1400)

P=2.5MPa.a;t=120℃

连接管道规格:Φ1420×16

连接管道材质:Q235B;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暂定)

4

进口可调整机电一体化开关型电动装置,并具备4-20mA反馈输出

合同签订后40日内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责令停产或破产状态,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4 没有国家、行业、华能系统内的不良记录;

2.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申请人专项资格条件

2.2.1 必须为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8000万元及以上。

2.2.2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2.3投标方电动蝶阀在国内电力行业近五年具有公称直径≥1400及以上投运业绩5项,无质量问题且已证明安全可靠;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请保留数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2.2.4本次招标阀门要求采用三偏心金属硬密封,要求按照双向承压设计。

特别提示:

1、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小组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将上述条款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管理体系文件、资质文件原件、近三年审计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需要在提供的复印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单独提交评标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正式用户凭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3.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 8114:00起至2017年 8 月 714:00止,登陆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进入招投标平台-报名管理-项目报名中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审计财务报表、类似设备业绩证明材料)报名,并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完成报名审核。

在购领标书时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4.1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直接在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3.4.2 招标文件获取失败或其他问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同步上传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教培楼三楼320会议室(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电厂路南段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4.4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均相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会议。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工业大道99号

联系人:朱新宁

电 话:0539-7062984 13562991763

电子邮箱: 13562991763@163.com

                   招标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8月1日

 

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技术规范1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供热凝汽器进出水电动蝶阀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投标方执行本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3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且设备合同价不变。

1.4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5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本设备合同价不变。

1.6本技术规范书与设备招(议)标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应标识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8投标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9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再提供原文资料,并以中文版本为准。

1.10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至少要有两个类似条件的国内使用业绩。

1.11作为风险防范措施,如招标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和发现此类设备存在生产运行隐患。招标方有权要求制造方在制造过程中免费进行整改。投标方须明确列出不小于5个同类产品运行中曾经发生过的问题缺陷和采取的防范措施。这将作为技术评标中的加分因素。

1.12所有重要零部件应标明使用寿命和质保期限。

1.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第九章“技术差异表”中,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技术要求

2.1设备有关标准及规范

2.1.1阀门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应由投标方推荐,除非招标方另有规定。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投标方的制造标准及投标方的国家标准,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且需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最新版本执行:

GB/T12220-1989 《通用阀门 标志》

JB/T8527-1999 《金属密封蝶阀》

GB/T12238-2008 《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

DL/T746-2001 《电站蝶阀选用导则》

JB/T3595-2002 《电站阀门 一般要求》

GB/T12224-2005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GB/T12221-2005 《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GB/T9113.1-2000 《平面、凸面整体钢制管法兰》

GB/T9115.1-2001 《平面、凸面对焊钢制管法兰》

GB/T9124-2000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

GB/T13402-1992 《大口径碳钢管法兰》

GB/T15601-1995 《管法兰用金属包覆垫片》

GB/T4622.2-2008 《缠绕式垫片  管法兰用电片尺寸》

GB/T12225-2005 《通用阀门  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GB/T12228-2006 《通用阀门  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GB/T12229-2005 《通用阀门  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12230-2005 《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22652-2008 《阀门密封面堆焊工艺评定》

JB/T106-2004 《阀门的标志和涂漆》

JB/T1700-2008 《阀门零部件   螺母、螺栓和螺塞》

JB/T1701-2010 《阀门零部件  阀杆 螺母》

JB/T1702-2008 《阀门零部件  轴承压盖》

JB/T1703-2008 《阀门零部件  衬套》

JB/T1708-2010 《阀门零部件  填料压盖、填料压套和填料压板》

JB/T1712-2008 《阀门零部件  填料和填料垫》

JB/T1718-2008 《阀门零部件  垫片和止动垫圈》

JB/T1759-2010 《阀门零部件  轴套》

JB/T5208-2008 《阀门零部件  隔环》

JB/T5210-2010 《阀门零部件  上密封座》

JB/T93-2008 《阀门零部件  扳手、手柄和手轮》

GB/T13927-2008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JB/T6902-2008 《阀门液体渗透检查方法》

JB/T9092-1999 《阀门的检验与试验》

GB/T12223-2005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DL/T641-2005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

JB/T8528-1997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GB755-2008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032-200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879-1999 《防锈包装》

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1991 《标牌》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B/T 2203-2203-1999     《弹簧式安全阀》

2.1.2本规范书内所有部件涉及到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均应采用有效版本。

2.1.3上述标准和规程仅提出了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执行投标方提供的标准。

2.1.4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还应考虑引进国有关标准。

2.1.5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2设计和运行条件

2.2.1厂址: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

2.2.2安装地点环境条件

(1)电厂海拔(汽机房0米): 65.35m

(2)累年平均气压: 1008.0hPa

(3)累年平均风速: 2.6m/s

(4)极端最高气温: 41.6℃

(5)极端最低气温: –16.5℃

(6)地震基本烈度: 7度

2.2.3安装地点运行条件

(1)安装地点: 汽机房外部,阀门井布置或露天布置

(2)运行环境温度: -20℃<环境温度<40℃

(3)安装地点环境允许最大湿度: 90%

(4)电源参数: 招标方现场提供380/22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设备所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5)工作介质: 本次招标电(手)动蝶阀、弹簧安全阀的工作介质为热网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时,热网循环高温水。

3.设备规范

投标方应提供符合以下规范、设备结构特点及重要数据的设备,并保证这些数据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性能,其他参数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第8节所列内容在投标书中提供。

3.1 主要技术参数

表一:电动蝶阀参数(热网高温循环水系统)

序号

名称

规格与技术数据

(压力与温度必须同时满足)

数量

备注

1

电动蝶阀(D963H-25 DN1400)

P=2.5MPa.a;t=120℃ 

连接管道规格:Φ1420×16

连接管道材质:Q235B;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暂定)

4

进口可调整机电一体化开关型电动装置,并具备4-20mA反馈输出

3.2性能要求

3.2.1 本次招标蝶阀型式原则上为规范书所述型式,投标方也可推荐更经济合理的结构型式,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供招标方选择。但总体要求阀门结构紧凑、尺寸小、重量轻、动作灵活、启闭力矩小、关闭严密、耐冲刷、检修方便。

3.2.2 在阀门数据表中规定的工作条件和速度下所有阀门组件都能双向平衡可靠地操作。构造、规格和型号相似的阀门都可以互换。

3.2.3 电动蝶阀单程(全行程)开启和关闭时间应为60~120s。所有阀门开启和关闭时间应能进行调整设定。调整设定后,应有可靠的方法锁定调整装置。

3.2.4 投标方依照招标方提出的参数条件,选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阀门并提供阀门的规范。所有阀门均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选材、制造和试验。阀门的设计满足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以及严密性要求,并满足系统开/关时间的要求;投标方应依照运行条件及招标方提供的特殊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来决定阀门开/关的时间。所有阀门及附件都操作灵活,开启、关闭速度稳定、灵活,阀门严密不漏。

3.2.5 投标方提供技术上成熟、先进的阀门产品,并具有制造相同口径阀门能力和运行成功的实践经验;提供安全性高,性能可靠的阀门产品及其附属部件,不使用试验性设计和部件。

3.2.6 投标方提供的阀门产品保证关闭严密,动作灵活,泄漏等级为零泄漏。阀门设有密封调节装置,当阀门经长期使用密封性能下降时,可通过简单的调整恢复到零泄漏等级。阀芯及阀座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

3.2.7 阀门应配备可调行程挡块,以防止阀门在开/关位置超行程。

3.2.8 阀门在施工现场不需解体就可投入使用,因阀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维修,投标方将承担一切费用。

3.2.9 阀门电动装置输出力矩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的要求,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3.2.10 阀门的部件设计要能方便地进行维修、安装和拆卸,并满足运行条件要求。阀门本体应可整体运输和起吊。

3.2.11 有特定流向要求的阀门,流向应清晰地永久性地标在阀门上。

3.2.12 所有承压材料均应符合材料规范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说明,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条件,可按照投标方的标准。保证材料适合于所处理的流体是投标方的责任。

3.2.13 为尽量降低气蚀、涡流以及压降,蝶阀的阀盘固定在阀杆上。

3.2.14 密封

a、蝶阀在以下压差下均达到密封要求:阀门两侧压差为2.5MPa。

b、蝶板及阀座密封

 蝶阀的密封采用金属硬密封。投标方应按三偏心面密封设计提供所供阀门。

c、阀杆密封

阀杆密封采用轴封装置。

d、 所有阀门都应能在不拆执行器时更换填料,且不得接长阀杆来满足。 

3.2.15 轴承

阀杆轴承应由阀体安放在阀体的轴承座内,轴承采用对介质和橡胶均无不利影响自润滑材料,磨擦系数小,而且使用中不需维护(免维护),工作可靠。轴承承受阀杆的最大径向力时,保证阀杆正常转动而不产生擦痕或有害变形。阀杆轴向定位采用滚动轴承定位,有效的防止蝶板轴向窜动,轴承使用寿命要求大于30年。(轴承采用原装进口瑞典SKF)。

3.2.16  蝶阀应有可在现场调整的双向推力轴承,限制阀杆的轴向移动,保持阀盘与阀座间校准,该轴承应由制造商调整好。

3.2.17 所有阀门均应满足距离阀体1米处噪音不超过85分贝。

3.2.18 阀门出厂前应对每只阀门进行强度水压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试验结果不低于标准要求。

3.2.19 各种型式的阀门均应考虑正常运行载荷和各种偶然载荷的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变形,不会损坏它们结构的完整性,阀体及阀芯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使用寿命大于30年。

3.2.20 阀体结构长度应符合GB12221和GB9113等的要求;蝶板的结构设计应有利于密封的布置,阀杆与蝶板连接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密封,阀杆和蝶板在阀体内垂直安装。

3.3 制造要求

3.3.1 所有阀门阀体材质均要求为碳钢(铸钢或锻钢)。

3.3.2 所有阀门密封均采用金属硬密封,密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蝶阀可采用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3.3.3 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且阀门内部洁净、密封件在质保期内无需更换。

3.3.4 阀门两端连接方式若为法兰,投标方应提供反法兰及连接件。

3.3.5 滑动部件间应有一定的硬度差别以防止相互咬紧,并提供有利的磨损特性,滑动部件包括:阀杆与上密封衬套,阀体与导向衬套等。

3.3.6 蝶阀的密封采用金属硬密封,投标方应按三偏心面密封设计提供所供阀门;阀杆密封采用轴封装置。为尽量降低汽气蚀、涡流以及压降,蝶阀的阀盘固定在阀杆上。

3.3.7 蝶阀从全闭到全开位置时,阀盘旋转角度为90°;有可在现场调整的双向推力轴承,限制阀杆的轴向移动,保持阀板与阀座间校准,该轴承应由投标方调整好。

3.3.8 蝶阀阀座都应机械固定,更换阀座不需要特殊工具或程序。

3.3.9 蝶阀阀体上下应各有一个垂直轴承支承座以支撑蝶板和阀杆,轴承承受阀杆的最大径向力时,应保证阀杆正常转动而不产生擦痕或有害变形,阀杆轴向定位应采用滚动轴承定位,以有效地防止蝶板轴向窜动。

3.3.10 阀杆轴承应由阀体安放在阀体的轴承座内,轴承采用对介质和橡胶均无不利影响的自润滑材料,磨擦系数小,而且使用中不需维护,工作可靠。

3.3.11 电动蝶阀两端连接方式为焊接连接;安全阀采用法兰连接,提供反法兰、垫片(缠绕垫)及连接件。

3.3.12 阀门的部件设计要能方便地进行维修、安装和拆卸,并满足运行条件要求。阀门本体应可整体运输和起吊。

3.3.13 阀体:阀体是一整体铸件或锻件。阀体的整体尺寸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3.14 阀板:阀板要求铸成流线型的简单一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阀门对流体的阻抗。

3.3.15 阀轴:阀轴要求做成一个整体,一端配有标准键。

3.3.16 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且阀门内部洁净、密封件在质保期内无需更换。

3.4材质要求

3.4.1 投标方负责阀门及其附件结构材料的选择,材料应严格符合阀门工作环境的要求。

3.4.2 材料的选用应适应介质和限定的工作条件,所有承压材料均应符合材料规范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说明;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条件,可按照投标方的标准。

3.4.3 保证材料适合于所处理的流体是投标方的责任。

3.4.4 阀体、阀板、阀盖材料可采用碳钢(铸钢或锻钢)。

3.4.5 阀杆材料应采用不锈钢(2Cr13或1Cr18Ni9Ti)。

3.4.6 密封圈采用不锈钢316L,阀座密封面堆焊硬质合金。

3.4.7 如果投标方认为上述材料不适合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阀门应用和要求,投标方则应声明,使用合适的替换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品质。

3.4.8 所有两种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是相容材料,以防止锈蚀的加速及材料表面剥落等现象。

3.4.9 设备构件不应含有汞化合物。

3.4.10 垫圈、涂料及设备其它结构应具有防火特性并符合招标方国国家防火协会的等级及其试验要求。

3.5电动执行机构

3.5.1技术要求

3.5.1.1 电动执行机构直接安装在阀门上,由投标方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符合JB2921-81《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3.5.1.2 阀门电动装置应采用原装进口产品(罗托克、EMG、ABB三选一)一体化产品,具有行程、力矩和电机温度高保护功能,阀位信号输出4~20mA直流电流信号,信号负载能力不低于750欧姆。安装在电动门上的开/关限位开关和力矩开关至少是DPDT接点,其接点容量至少220VAC.3A和220VDC.lA。

3.5.1.3 电动执行机构应以行程开关控制阀门全开,以力矩开关控制阀门关严。其电动机应使用可靠的超温保护装置,并为防尘、防潮型。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应能适合本标书所述当地环境气候条件。

3.5.1.4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自动相位校正、缺相保护、防锤击保护和电机过热保护等功能。

3.5.1.5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方在投标时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3.5.1.6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输出力矩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调节要求,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操作力、定位力和操作速度由投标方选择,应达到本附件规定的最佳控制特性。

3.5.1.7 电动执行机构应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就地位置指示器和根据需要配带空间加热器等。

3.5.1.8 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3.5.1.9 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始终端开关,这些开关应具有独立的二开二闭接点。

3.5.1.10 手-电动切换装置和手轮

当执行机构带电,离合器杆分离,执行机构自动处于电动状态。当离合器杆打到手动位置,可通过手柄进行手动操作。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3.5.1.11 就地操作组件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远控/停止/就地切换装置,以保证电动执行机构处在不同的控制状态下。具有开/关转换开关,使电动执行机构在就地控制方式下能完成操作。

3.5.2基本参数

a.输入信号:开关量输入,常开无源触点(触点容量 220VAC 3A)

b.输出行程:执行机构输出行程额定值为:角行程:0~90°

c.输出力和输出力矩:

执行机构额定负载值应从下列数系中选取:

角行程:100,250,400,600,1000,1600,2500,4000,6000N·m

附表中未提供力矩的执行机构,投标方应根据提供的阀门规范、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流速等技术参数计算出阀门力矩;投标方应保证执行机构的选型力矩大于计算出的阀门力矩,并留有裕量(不低于60%)。

3.5.3 技术条件

3.5.3.1 电动执行机构与保护装置主要技术指标:

a)基本误差:  ≤±1.5%

b)额定全行程时间:60S~240S±10%

c)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d)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           ≥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       ≥50MΩ

e)绝缘强度

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3.5.3.2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5.3.3力矩和行程开关

a)银触点:触点容量:220VAC  3A;b)始终端可调范围:0~20°;70~90°;c)机械寿命:107

3.5.3.4环境温度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给定条件下每变化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3.5.3.5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3.5.3.6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075mm,分别承受三个方向相互垂直,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3.5.3.7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应符合上述规定。

3.5.3.8执行机构的工作制

电动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允许接通次数应至少可达每小时800次。

3.5.3.9执行机构的供货范围应包括:a)电动机(三相);b)减速器;c)开关和信号装置(包括力矩关开、行程开关、控制回路等);d)手轮操作机构;e)相应的球型铰链等附件。

4 质量保证

4.1设备质量保证

4.1.1投标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本规范书所提出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投标方视为必须保证的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4.1.2投标方应提供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等。

4.1.3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4.1.4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1.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运行168小时,验收合格后一年,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有全部责任。

4.1.6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投标方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招标方责任时,招标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4.1.7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4.2性能保证:

4.2.1 基本误差:角行程≤1.5%(额定行程)。

4.2.2 额定全行程时间:水侧60S~240S±10%(可调)。

4.2.3 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电动执行机构允许接通次数应至少可达每小时800次。

4.2.4 距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大于85dB(A),该噪声等级必须是在不使用喷管、消声器、孔板以及保温层等其它消音手段时,设备本身所能达到的要求。

4.3安装调试要求

4.3.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应负责用户的技术咨询,负责免费开车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4.3.2投标方在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3.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投标方配合解决时,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第五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6.1投标方所提供的阀门应包括阀门本体、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反法兰、缠绕垫片及其连接件(安全阀要求)等。

6.2投标方应确保供货的完整性,以满足用户安装并安全可靠运行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陷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补足。

6.3招标方负责阀门、电气及控制连接线的布置、安装。电气及控制分界点在电动执行机构的就地接线柱上。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和油漆

7.1.1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招标方要求。

7.2包装﹑运输

7.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7.2.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2.4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面清楚地标明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人及收货人、设备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名称)、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对于2t或更重的包装箱,还应在两侧用箭头突出地标出重心和起吊点的位置,以便装卸和运输。

7.2.5箱内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7.2.6货物应运输至招标方指定的现场某一保管地点。

7.3设备标记

7.3.1每台机组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a)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许可证号码;

b)产品制造编号;

c)设备名称、型号;

d)设备的铭牌数据有:主要技术规格、制造日期、本体重量、KKS编码;

e)质检部门印记。

7.3.2铭牌应固定在机组外壁明显处

7.4储存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够存放12个月的时间,直至运行前不需要拆卸检查(轴承和密封除外)。如果要预期存放更长的时间,招标方必须与投标方商妥一种必须遵循的方法。

8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数据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书中提供满足本规范要求的产品样本及详细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在招(议)标中提供所供产品的下列有关数据:

序号

项目

电动关断蝶阀

DN1400

备注

1

制造商

 

 

2

产地

 

 

3

阀门型号

 

 

4

阀门型式

 

 

5

安装型式

 

 

6

阀门密封形式

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7

阀门密封材料

 

 

8

泄漏等级

零泄漏

 

9

执行标准

 

 

10

适用介质

 

 

11

工作压力

 

 

12

设计压力

 

 

13

工作温度

120℃

 

14

设计温度

 

 

15

接口尺寸

Φ1420×16

 

16

连接方式

焊接

 

17

设计流量

18000

 

18

阀门代号

 

 

19

最大运行扭矩

 

 

20

阀体型式及材料

 

 

21

阀盖材料

 

 

22

阀板型式及材料

 

 

23

阀轴轴套材料

 

 

24

上,下阀轴材料

 

 

25

阀杆材料

 

 

26

阀座材料

 

 

27

密封环(垫片)材料

 

 

28

填料

 

 

29

端盖、填料压盖

 

 

30

内部紧固件

 

 

31

手轮、手柄

 

 

32

阀门安装空间尺寸(长×宽×高mm)

 

 

33

设备总重(含电动装置)

 

 

34

执行机构

 

 

1)

型式

 

 

2)

制造商

 

 

3)

产地

 

 

4)

型号

 

 

5)

安装方式(侧装或顶装)

 

 

6)

扭矩

 

 

7)

电源

 

 

8)

防护等级

 

 

9)

绝缘等级

 

 

10)

马达额定输出功率

 

 

11)

马达转速

 

 

12)

齿轮输出转速

 

 

13)

全开/全关时间

 

 

14)

限位开关

 

 

15)

力矩开关

 

 

16)

控制电路电源

 

 

17)

手轮安装位置

 

 

18)

过负荷装置

 

 

19)

现场开关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章规定了招标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章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并提供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按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和质保期所需,计入总价)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推荐,不计入总价)分别报价,并列出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6提供易损件零件图。

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三章。

1.8对所有外购件(包括电机、阀门、进口件等),投标方至少提供3个候选制造厂供招标方选择,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外购件制造商不能如招标方所愿,招标方有权提出并更改制造商,且不影响报价。

1.9在本附件未明确的供货项目,但在技术要求中有要求的供货项目也由投标方供货。

1.10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中有润滑系统,应提供该设备的第一次装油量及标号,(如为进口油的,考虑到油系统的冲洗及损耗,应按1.2倍的第一次装油量进行供货)。

2 供货范围

2.1 投标方提供满足上述规范书要求的完全组装好的电动蝶阀(包括阀门本体及电动执行机构)3套、弹簧安全阀1套,共4套。

2.2 投标方应提供的附件及材料包括成套供货范围内的反法兰、法兰连接件及其附件等。

2.3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的完整性,以满足用户安装并安全可靠运行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陷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补足。

2.4详细供货范围(投标方填写)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2

 

 

 

 

 

 

 

3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2.5进口件清单(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2.6备品备件(相同型号设备的备品、备件,可以互换)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阀杆填料

DN1400

3

 

 

 

2

盘根、垫片

各规格

各2

 

 

 

3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7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8其它注意事项:

2.8.1投标方所提供的接口应与招标方的管道的材质和口径相同,不允许出现过渡段。

2.8.2各阀门执行机构与阀门本体组装后一起供货。

2.8.3请提供DN1400及以上大口径三偏心金属硬密封电动蝶阀的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及系统外近3年内产品业绩,并提供用户对产品使用情况证明书及用户负责人姓名、电话。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投标方进口设备还同时提供英文版资料及相应中文版资料,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分包的国外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各再提供2套原文资料),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U盘形式电子文件。图纸应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6套,电子版1套。

1.8电子版设备及基础图纸须按比例绘制。

1.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用阀门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投标方在投标阶段中提供下列资料(至少,但不限于):

2.1.1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及附件的数据规范表、零件明细表。

2.1.2阀门和电动执行机构外型尺寸图,拆卸间隙尺寸,连接尺寸和重量。

2.1.3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气原理图、控制接线图以及电机功率、启动时的最大电流。

2.2投标方在签订的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下列图纸资料(电子版图须按比例绘制)

2.2.1阀门的技术数据表、阀门外型尺寸、重量、阀门计算资料、阀门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2.2.2每个阀门供设计布置用的外形尺寸及接口尺寸图、接口法兰、布置要求、纵剖面图、过渡段详图和零件明细表;

2.2.3关于阀门强度试验的技术要求;

2.2.4阀门及执行机构检修所需空间及详细尺寸;

2.2.5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气原理图、控制接线图以及电机功率、启动时的最大电流。

2.3投标方在开始制造之日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2.4投标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 6 套,前期提供给招标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5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6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6.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6.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6.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6.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2.7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7.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7.1.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7.1.2制造、检验记录;

2.7.1.3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2.7.1.4性能试验报告;

2.7.1.5电气试验报告;

2.7.1.6投标方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2.7.2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7.3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材质试验报告:包括重要部件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以及探伤、水压试验报告等。焊接记录及试验合格证:包括焊接方法、热处理工艺、射线探伤及透视拍片报告。安全阀试验报告。

第四章  交货进度

1. 设备交货进度必须9月30日前供货至电厂施工现场。

2. 该交货期如有重大调整,招标方将提前10天书面通知投标方。

3. 交货时间为设备的最后一批部件运抵施工现场(车上)的时间。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阀门本体

7号机组凝汽器处

投标方提供最快的供货时间:

2017年   月   日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其它

 

说明1、请投标方填报最快交货期,按天计算:

2、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3、阀门本体与电动执行机构整体组装后供货。

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随阀门一起交货。

第五章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应经招标方认可。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不论招标方监造代表对投标方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投标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3.3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保证接受。

设备监造内容(投标方填写)

序号

主要监造项目

监造内容

W

R

H

1

 

 

 

 

2

 

 

 

 

3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投标方应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协商确定;

3.4.4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3.4.6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一般在供热设备投运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7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和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或部门完成。

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测试单位为主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需签字确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9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并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1.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 称

人数

1

 

 

 

 

 

2

 

 

 

 

 

3

 

 

 

 

 

1.6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6.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6.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6.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6.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7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1.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7.2在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1.7.3投标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7.4投标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7.5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

1.8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  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3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  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1

 

 

 

 

 

2

 

 

 

 

 

第七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第八章  大件部件情况

 

部件名称

数量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t)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

 

 

 

 

 

 

 

 

 

2

 

 

 

 

 

 

 

 

 

投标方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第九章  罚款条件

(1)设备性能必须达到保证值,每项超过(或低于)保证值1%,性能罚款为设备合同总价的5%。设备性能保证值包括:密封性、额定全行程时间、允许接通次数及噪声。

(2)如设备性能不能满足规范书的要求或低于保证值,经投标方消缺后仍不能使设备达到设计要求,投标方要无条件更换设备,并依据使用期间超出额定值所耗用的电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设备供货按照第四章交货进度要求,每迟交一天违约金1000元。

第十章  技术差异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或招标技术条款

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技术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注:投标方递交的技术规范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

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附件-技术规范2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工程项目热网流量调节阀、手动蝶阀及蝶式止回阀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投标方执行本规范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3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且设备合同价不变。

1.4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5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本设备合同价不变。

1.6本技术规范书与设备招(议)标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应标识有KKS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8投标方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9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再提供原文资料,并以中文版本为准。

1.10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同时至少要有两个类似条件的国内使用业绩。

1.11作为风险防范措施,如招标方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和发现此类设备存在生产运行隐患。招标方有权要求制造方在制造过程中免费进行整改。投标方须明确列出不小于5个同类产品运行中曾经发生过的问题缺陷和采取的防范措施。这将作为技术评标中的加分因素。

1.12所有重要零部件应标明使用寿命和质保期限。

1.13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第九章“技术差异表”中,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技术要求

2.1设备有关标准及规范

2.1.1阀门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应由投标方推荐,除非招标方另有规定。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投标方的制造标准及投标方的国家标准,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且需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最新版本执行:

GB/T12220-1989 《通用阀门 标志》

JB/T8527-1999 《金属密封蝶阀》

GB/T12238-2008 《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

DL/T746-2001 《电站蝶阀选用导则》

JB/T3595-2002 《电站阀门 一般要求》

GB/T12224-2005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GB/T12221-2005 《金属阀门结构长度》

GB/T9113.1-2000 《平面、凸面整体钢制管法兰》

GB/T9115.1-2001 《平面、凸面对焊钢制管法兰》

GB/T9124-2000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

GB/T13402-1992 《大口径碳钢管法兰》

GB/T15601-1995 《管法兰用金属包覆垫片》

GB/T4622.2-2008 《缠绕式垫片  管法兰用电片尺寸》

GB/T12225-2005 《通用阀门  铜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GB/T12228-2006 《通用阀门  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GB/T12229-2005 《通用阀门  碳素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12230-2005 《通用阀门  不锈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22652-2008 《阀门密封面堆焊工艺评定》

JB/T106-2004 《阀门的标志和涂漆》

JB/T1700-2008 《阀门零部件   螺母、螺栓和螺塞》

JB/T1701-2010 《阀门零部件  阀杆 螺母》

JB/T1702-2008 《阀门零部件  轴承压盖》

JB/T1703-2008 《阀门零部件  衬套》

JB/T1708-2010 《阀门零部件  填料压盖、填料压套和填料压板》

JB/T1712-2008 《阀门零部件  填料和填料垫》

JB/T1718-2008 《阀门零部件  垫片和止动垫圈》

JB/T1759-2010 《阀门零部件  轴套》

JB/T5208-2008 《阀门零部件  隔环》

JB/T5210-2010 《阀门零部件  上密封座》

JB/T93-2008 《阀门零部件  扳手、手柄和手轮》

GB/T13927-2008 《工业阀门  压力试验》

JB/T6902-2008 《阀门液体渗透检查方法》

JB/T9092-1999 《阀门的检验与试验》

GB/T12223-2005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DL/T641-2005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

JB/T8528-1997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GB755-2008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032-200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879-1999 《防锈包装》

GB/T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06-1991 《标牌》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B/T 2203-2203-1999     《弹簧式安全阀》

2.1.2本规范书内所有部件涉及到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均应采用有效版本。

2.1.3上述标准和规程仅提出了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执行投标方提供的标准。

2.1.4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还应考虑引进国有关标准。

2.1.5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2设计和运行条件

2.2.1厂址: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

2.2.2安装地点环境条件

(1)电厂海拔(汽机房0米): 65.35m

(2)累年平均气压: 1008.0hPa

(3)累年平均风速: 2.6m/s

(4)极端最高气温: 41.6℃

(5)极端最低气温: –16.5℃

(6)地震基本烈度: 7度

2.2.3安装地点运行条件

(1)安装地点: 汽机房外部,阀门井布置或露天布置

(2)运行环境温度: -20℃<环境温度<40℃

(3)安装地点环境允许最大湿度: 90%

(4)电源参数: 招标方现场提供380/22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设备所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5)工作介质: 本次招标电(手)动蝶阀、止回阀的工作介质为热网循环水,系统正常运行时,热网循环水温度200℃。

3.设备规范

投标方应提供符合以下规范、设备结构特点及重要数据的设备,并保证这些数据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性能,其他参数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第8节所列内容在投标书中提供。

3.1 主要技术参数

表一:电动蝶阀参数(热网高温循环水系统)

序号

名称

规格与技术数据

(压力与温度必须同时满足)

数量

备注

1

电动蝶阀(D963H-25 DN1200)

P=2.5MPa.a;t=120℃ 

连接管道规格:Φ1220×12

连接管道材质:Q235B;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进口可调整机电一体化开关型电动装置,并具备4-20mA反馈输出

2

手动蝶阀(D63H-25 DN900)

连接管道规格:Φ920×10

连接管道材质:Q235B;法兰连接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3

微阻缓闭蝶式止回阀(消声带油缸)PN2.5 DN900

连接管道规格:Φ920×10

连接管道材质:Q235B;法兰连接

焊接连接、水平安装

2

 

3.2性能要求

3.2.21 本次招标蝶阀型式原则上为规范书所述型式,投标方也可推荐更经济合理的结构型式,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供招标方选择。但总体要求阀门结构紧凑、尺寸小、重量轻、动作灵活、启闭力矩小、关闭严密、耐冲刷、检修方便。

3.2.22 在阀门数据表中规定的工作条件和速度下所有阀门组件都能双向平衡可靠地操作。构造、规格和型号相似的阀门都可以互换。

3.2.23 电动蝶阀单程(全行程)开启和关闭时间应为60~120s。所有阀门开启和关闭时间应能进行调整设定,并具备调节功能。调整设定后,应有可靠的方法锁定调整装置。

3.2.24 投标方依照招标方提出的参数条件,选定满足设计要求的阀门并提供阀门的规范。所有阀门均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选材、制造和试验。阀门的设计满足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以及严密性要求,并满足系统开/关时间的要求;投标方应依照运行条件及招标方提供的特殊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来决定阀门开/关的时间。所有阀门及附件都操作灵活,开启、关闭速度稳定、灵活,阀门严密不漏。

3.2.25 投标方提供技术上成熟、先进的阀门产品,并具有制造相同口径阀门能力和运行成功的实践经验;提供安全性高,性能可靠的阀门产品及其附属部件,不使用试验性设计和部件。

3.2.26 投标方提供的阀门产品保证关闭严密,动作灵活,泄漏等级为零泄漏。阀门设有密封调节装置,当阀门经长期使用密封性能下降时,可通过简单的调整恢复到零泄漏等级。阀芯及阀座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

3.2.27 阀门应配备可调行程挡块,以防止阀门在开/关位置超行程。

3.2.28 阀门在施工现场不需解体就可投入使用,因阀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维修,投标方将承担一切费用。

3.2.29 阀门电动装置输出力矩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的要求,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3.2.30 阀门的部件设计要能方便地进行维修、安装和拆卸,并满足运行条件要求。阀门本体应可整体运输和起吊。

3.2.31 有特定流向要求的阀门,流向应清晰地永久性地标在阀门上。

3.2.32 所有承压材料均应符合材料规范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说明,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条件,可按照投标方的标准。保证材料适合于所处理的流体是投标方的责任。

3.2.33 为尽量降低气蚀、涡流以及压降,蝶阀的阀盘固定在阀杆上。

3.2.34 密封

a、蝶阀在以下压差下均达到密封要求:阀门两侧压差为2.5MPa。

b、蝶板及阀座密封

 蝶阀的密封采用金属硬密封。投标方应按三偏心面密封设计提供所供阀门。

c、阀杆密封

阀杆密封采用轴封装置。

e、 所有阀门都应能在不拆执行器时更换填料,且不得接长阀杆来满足。 

3.2.35 轴承

阀杆轴承应由阀体安放在阀体的轴承座内,轴承采用对介质和橡胶均无不利影响自润滑材料,磨擦系数小,而且使用中不需维护(免维护),工作可靠。轴承承受阀杆的最大径向力时,保证阀杆正常转动而不产生擦痕或有害变形。阀杆轴向定位采用滚动轴承定位,有效的防止蝶板轴向窜动,轴承使用寿命要求大于30年。(轴承采用原装进口瑞典SKF)。

3.2.36  蝶阀应有可在现场调整的双向推力轴承,限制阀杆的轴向移动,保持阀盘与阀座间校准,该轴承应由制造商调整好。

3.2.37 所有阀门均应满足距离阀体1米处噪音不超过85分贝。

3.2.38 阀门出厂前应对每只阀门进行强度水压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试验结果不低于标准要求。

3.2.39 各种型式的阀门均应考虑正常运行载荷和各种偶然载荷的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变形,不会损坏它们结构的完整性,阀体及阀芯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使用寿命大于30年。

3.2.40 阀体结构长度应符合GB12221和GB9113等的要求;蝶板的结构设计应有利于密封的布置,阀杆与蝶板连接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密封,阀杆和蝶板在阀体内垂直安装。

3.3 制造要求

3.3.17 所有阀门阀体材质均要求为碳钢(铸钢或锻钢)。

3.3.18 所有阀门密封均采用金属硬密封,密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蝶阀可采用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3.3.19 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且阀门内部洁净、密封件在质保期内无需更换。

3.3.20 阀门两端连接方式若为法兰,投标方应提供反法兰及连接件。

3.3.21 滑动部件间应有一定的硬度差别以防止相互咬紧,并提供有利的磨损特性,滑动部件包括:阀杆与上密封衬套,阀体与导向衬套等。

3.3.22 蝶阀的密封采用金属硬密封,投标方应按三偏心面密封设计提供所供阀门;阀杆密封采用轴封装置。为尽量降低汽气蚀、涡流以及压降,蝶阀的阀盘固定在阀杆上。

3.3.23 蝶阀从全闭到全开位置时,阀盘旋转角度为90°;有可在现场调整的双向推力轴承,限制阀杆的轴向移动,保持阀板与阀座间校准,该轴承应由投标方调整好。

3.3.24 蝶阀阀座都应机械固定,更换阀座不需要特殊工具或程序。

3.3.25 蝶阀阀体上下应各有一个垂直轴承支承座以支撑蝶板和阀杆,轴承承受阀杆的最大径向力时,应保证阀杆正常转动而不产生擦痕或有害变形,阀杆轴向定位应采用滚动轴承定位,以有效地防止蝶板轴向窜动。

3.3.26 阀杆轴承应由阀体安放在阀体的轴承座内,轴承采用对介质和橡胶均无不利影响的自润滑材料,磨擦系数小,而且使用中不需维护,工作可靠。

3.3.27 电动蝶阀两端连接方式为焊接连接;安全阀采用法兰连接,提供反法兰、垫片(缠绕垫)及连接件。

3.3.28 阀门的部件设计要能方便地进行维修、安装和拆卸,并满足运行条件要求。阀门本体应可整体运输和起吊。

3.3.29 阀体:阀体是一整体铸件或锻件。阀体的整体尺寸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3.30 阀板:阀板要求铸成流线型的简单一块,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阀门对流体的阻抗。

3.3.31 阀轴:阀轴要求做成一个整体,一端配有标准键。

3.3.32 阀门表面应进行加工,保证外型美观,且阀门内部洁净、密封件在质保期内无需更换。

3.3.33 3.3.2阀门要求有良好的调节线性,满足热网循环水量调整要求。

3.3.34 3.3.3阀门电动装置直接安装在阀门上,由生产厂家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热网循环水流量电动调节蝶阀安装在地下,为防止水淹阀门执行机构,阀门执行机构采用顶装,并配阀体支座。

3.3.35 

3.4材质要求

3.4.11 投标方负责阀门及其附件结构材料的选择,材料应严格符合阀门工作环境的要求。

3.4.12 材料的选用应适应介质和限定的工作条件,所有承压材料均应符合材料规范要求,并在投标书中说明;非承压材料如垫片、填料等只要能满足规定的条件,可按照投标方的标准。

3.4.13 保证材料适合于所处理的流体是投标方的责任。

3.4.14 阀体、阀板、阀盖材料可采用碳钢(铸钢或锻钢)。

3.4.15 阀杆材料应采用不锈钢(2Cr13或1Cr18Ni9Ti)。

3.4.16 密封圈采用不锈钢316L,阀座密封面堆焊硬质合金。

3.4.17 如果投标方认为上述材料不适合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阀门应用和要求,投标方则应声明,使用合适的替换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品质。

3.4.18 所有两种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是相容材料,以防止锈蚀的加速及材料表面剥落等现象。

3.4.19 设备构件不应含有汞化合物。

3.4.20 垫圈、涂料及设备其它结构应具有防火特性并符合招标方国国家防火协会的等级及其试验要求。

3.5电动执行机构

3.5.1技术要求

3.5.1.12 电动执行机构直接安装在阀门上,由投标方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符合JB2921-81《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3.5.1.13 热网循环水流量电动调节蝶阀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原装进口产品ROTORK、EMG 、ABB等同档次的供货商,最终厂商或品牌由招标方指定,考虑热网循环水流量电动调节蝶阀布置在地下水淹等原因,执行机构采用顶装。阀位信号输出4~20mA直流电流信号,信号负载能力不低于750欧姆。安装在电动门上的开/关限位开关和力矩开关至少是DPDT接点,其接点容量至少220VAC.3A和220VDC.lA。

3.5.1.14 电动执行机构应以行程开关控制阀门全开,以力矩开关控制阀门关严。其电动机应使用可靠的超温保护装置,并为防尘、防潮型。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应能适合本标书所述当地环境气候条件。

3.5.1.15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自动相位校正、缺相保护、防锤击保护和电机过热保护等功能。

3.5.1.16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方在投标时应详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3.5.1.17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输出力矩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调节要求,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操作力、定位力和操作速度由投标方选择,应达到本附件规定的最佳控制特性。

3.5.1.18 电动执行机构应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就地位置指示器和根据需要配带空间加热器等。

3.5.1.19 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应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3.5.1.20 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始终端开关,这些开关应具有独立的二开二闭接点。

3.5.1.21 手-电动切换装置和手轮

当执行机构带电,离合器杆分离,执行机构自动处于电动状态。当离合器杆打到手动位置,可通过手柄进行手动操作。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3.5.1.22 就地操作组件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远控/停止/就地切换装置,以保证电动执行机构处在不同的控制状态下。具有开/关转换开关,使电动执行机构在就地控制方式下能完成操作。

3.5.2基本参数

a.输入信号:开关量输入,常开无源触点(触点容量 220VAC 3A)

b.输出行程:执行机构输出行程额定值为:角行程:0~90°

c.输出力和输出力矩:

执行机构额定负载值应从下列数系中选取:

角行程:100,250,400,600,1000,1600,2500,4000,6000N·m

附表中未提供力矩的执行机构,投标方应根据提供的阀门规范、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流速等技术参数计算出阀门力矩;投标方应保证执行机构的选型力矩大于计算出的阀门力矩,并留有裕量(不低于60%)。

3.5.3 技术条件

3.5.3.1 电动执行机构与保护装置主要技术指标:

a)基本误差:  ≤±1.5%

b)额定全行程时间:60S~240S±10%

c)起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d)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           ≥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       ≥50MΩ

e)绝缘强度

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3.5.3.2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3.5.3.3力矩和行程开关

a)银触点:触点容量:220VAC  3A;b)始终端可调范围:0~20°;70~90°;c)机械寿命:107

3.5.3.4环境温度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给定条件下每变化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0.75%。

3.5.3.5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3.5.3.6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10~150Hz,位移幅值为0.15mm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075mm,分别承受三个方向相互垂直,各振动30min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1.5%。

3.5.3.7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ZBY002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应符合上述规定。

3.5.3.8执行机构的工作制

电动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允许接通次数应至少可达每小时800次。

3.5.3.9执行机构的供货范围应包括:a)电动机(三相);b)减速器;c)开关和信号装置(包括力矩关开、行程开关、控制回路等);d)手轮操作机构;e)相应的球型铰链等附件。

4 质量保证

4.1设备质量保证

4.1.1投标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规范书规定的要求。本规范书所提出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投标方视为必须保证的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4.1.2投标方应提供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等。

4.1.3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4.1.4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1.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运行168小时,验收合格后一年,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投标方负有全部责任。

4.1.6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投标方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招标方责任时,招标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4.1.7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4.2性能保证:

4.2.5 基本误差:角行程≤1.5%(额定行程)。

4.2.6 额定全行程时间:水侧60S~240S±10%(可调)。

4.2.7 当接通持续率为25%时,电动执行机构允许接通次数应至少可达每小时800次。

4.2.8 距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声不大于85dB(A),该噪声等级必须是在不使用喷管、消声器、孔板以及保温层等其它消音手段时,设备本身所能达到的要求。

4.3安装调试要求

4.3.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应负责用户的技术咨询,负责免费开车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4.3.2投标方在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3.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投标方配合解决时,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第五章: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6.1投标方所提供的阀门应包括阀门本体、电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反法兰、缠绕垫片及其连接件(安全阀要求)等。

6.2投标方应确保供货的完整性,以满足用户安装并安全可靠运行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陷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补足。

6.3招标方负责阀门、电气及控制连接线的布置、安装。电气及控制分界点在电动执行机构的就地接线柱上。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7.1清洁和油漆

7.1.1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招标方要求。

7.2包装﹑运输

7.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7.2.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2.4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面清楚地标明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人及收货人、设备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名称)、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对于2t或更重的包装箱,还应在两侧用箭头突出地标出重心和起吊点的位置,以便装卸和运输。

7.2.5箱内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7.2.6货物应运输至招标方指定的现场某一保管地点。

7.3设备标记

7.3.1每台机组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a)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许可证号码;

b)产品制造编号;

c)设备名称、型号;

d)设备的铭牌数据有:主要技术规格、制造日期、本体重量、KKS编码;

e)质检部门印记。

7.3.2铭牌应固定在机组外壁明显处

7.4储存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够存放12个月的时间,直至运行前不需要拆卸检查(轴承和密封除外)。如果要预期存放更长的时间,招标方必须与投标方商妥一种必须遵循的方法。

8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数据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书中提供满足本规范要求的产品样本及详细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在招(议)标中提供所供产品的下列有关数据:

序号

项目

流量电动调节蝶阀

DN1200

手动蝶阀

DN900

蝶式止回阀

DN900

1

制造商

 

 

 

2

产地

 

 

 

3

阀门型号

 

 

 

4

阀门型式

 

 

 

5

安装型式

 

 

 

6

阀门密封形式

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三偏心金属硬密封

7

阀门密封材料

 

 

 

8

泄漏等级

零泄漏

零泄漏

零泄漏

9

执行标准

 

 

 

10

适用介质

 

 

 

11

工作压力

 

 

 

12

设计压力

 

 

 

13

工作温度

150℃

150℃

150℃

14

设计温度

 

 

 

15

接口尺寸

Φ1220×12

Φ920×10

Φ920×10

16

连接方式

焊接

焊接

焊接

17

设计流量

18000

 

 

18

阀门代号

 

 

 

19

最大运行扭矩

 

 

 

20

阀体型式及材料

 

 

 

21

阀盖材料

 

 

 

22

阀板型式及材料

 

 

 

23

阀轴轴套材料

 

 

 

24

上,下阀轴材料

 

 

 

25

阀杆材料

 

 

 

26

阀座材料

 

 

 

27

密封环(垫片)材料

 

 

 

28

填料

 

 

 

29

端盖、填料压盖

 

 

 

30

内部紧固件

 

 

 

31

手轮、手柄

 

 

 

32

阀门安装空间尺寸(长×宽×高mm)

 

 

 

33

设备总重(含电动装置)

 

 

 

34

执行机构

 

 

 

1)

型式

 

 

 

2)

制造商

 

 

 

3)

产地

 

 

 

4)

型号

 

 

 

5)

安装方式(侧装或顶装)

 

 

 

6)

扭矩

 

 

 

7)

电源

 

 

 

8)

防护等级

 

 

 

9)

绝缘等级

 

 

 

10)

马达额定输出功率

 

 

 

11)

马达转速

 

 

 

12)

齿轮输出转速

 

 

 

13)

全开/全关时间

 

 

 

14)

限位开关

 

 

 

15)

力矩开关

 

 

 

16)

控制电路电源

 

 

 

17)

手轮安装位置

 

 

 

18)

过负荷装置

 

 

 

19)

现场开关

 

 

 

第二章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章规定了招标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章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并提供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

1.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按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和质保期所需,计入总价)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推荐,不计入总价)分别报价,并列出清单。

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6提供易损件零件图。

1.7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三章。

1.8对所有外购件(包括电机、阀门、进口件等),投标方至少提供3个候选制造厂供招标方选择,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外购件制造商不能如招标方所愿,招标方有权提出并更改制造商,且不影响报价。

1.9在本附件未明确的供货项目,但在技术要求中有要求的供货项目也由投标方供货。

1.10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中有润滑系统,应提供该设备的第一次装油量及标号,(如为进口油的,考虑到油系统的冲洗及损耗,应按1.2倍的第一次装油量进行供货)。

2 供货范围

2.1 投标方提供满足上述规范书要求的完全组装好的电动蝶阀(包括阀门本体及电动执行机构)3套、弹簧安全阀1套,共4套。

2.2 投标方应提供的附件及材料包括成套供货范围内的反法兰、法兰连接件及其附件等。

2.3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的完整性,以满足用户安装并安全可靠运行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陷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由投标方负责补足。

2.4详细供货范围(投标方填写)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2

 

 

 

 

 

 

 

3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2.5进口件清单(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2.6备品备件(相同型号设备的备品、备件,可以互换)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阀杆填料

DN1200

2

 

 

 

2

阀杆填料

DN900

2

 

 

 

3

蝶式止回阀

DN900

2

 

 

 

4

盘根、垫片

各规格

各2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7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注:投标方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2.8其它注意事项:

2.8.1投标方所提供的接口应与招标方的管道的材质和口径相同,不允许出现过渡段。

2.8.2各阀门执行机构与阀门本体组装后一起供货。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投标方进口设备还同时提供英文版资料及相应中文版资料,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应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分包的国外进口设备应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基础上,各再提供2套原文资料),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应提供U盘形式电子文件。图纸应为AutoCAD2004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

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投标方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6套,电子版1套。

1.8电子版设备及基础图纸须按比例绘制。

1.9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高背压供热改造用阀门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2.1投标方在投标阶段中提供下列资料(至少,但不限于):

2.1.1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及附件的数据规范表、零件明细表。

2.1.2阀门和电动执行机构外型尺寸图,拆卸间隙尺寸,连接尺寸和重量。

2.1.3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气原理图、控制接线图以及电机功率、启动时的最大电流。

2.2投标方在签订的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下列图纸资料(电子版图须按比例绘制)

2.2.1阀门的技术数据表、阀门外型尺寸、重量、阀门计算资料、阀门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2.2.2每个阀门供设计布置用的外形尺寸及接口尺寸图、接口法兰、布置要求、纵剖面图、过渡段详图和零件明细表;

2.2.3关于阀门强度试验的技术要求;

2.2.4阀门及执行机构检修所需空间及详细尺寸;

2.2.5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气原理图、控制接线图以及电机功率、启动时的最大电流。

2.3投标方在开始制造之日前,向招标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2.4投标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 6 套,前期提供给招标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2.5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6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6.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6.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6.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6.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2.7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2.7.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7.1.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7.1.2制造、检验记录;

2.7.1.3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2.7.1.4性能试验报告;

2.7.1.5电气试验报告;

2.7.1.6投标方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2.7.2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7.3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材质试验报告:包括重要部件的化学成份、物理性能以及探伤、水压试验报告等。焊接记录及试验合格证:包括焊接方法、热处理工艺、射线探伤及透视拍片报告。安全阀试验报告。

第四章  交货进度

1. 设备交货进度必须9月30日前供货至电厂施工现场。

2. 该交货期如有重大调整,招标方将提前10天书面通知投标方。

3. 交货时间为设备的最后一批部件运抵施工现场(车上)的时间。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阀门本体

7号机组零米

投标方提供最快的供货时间:

2017年   月   日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其它

 

说明1、请投标方填报最快交货期,按天计算:

2、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3、阀门本体与电动执行机构整体组装后供货。

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随阀门一起交货。

第五章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2.工厂检验

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应经招标方认可。

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监造依据

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不论招标方监造代表对投标方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投标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3.3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保证接受。

设备监造内容(投标方填写)

序号

主要监造项目

监造内容

W

R

H

1

 

 

 

 

2

 

 

 

 

3

 

 

 

 

 

3.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投标方应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协商确定;

3.4.4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3.4.6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一般在供热设备投运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7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和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或部门完成。

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测试单位为主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需签字确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9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第六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并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要求。

1.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 称

人数

1

 

 

 

 

 

2

 

 

 

 

 

3

 

 

 

 

 

1.6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6.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6.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6.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6.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7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1.7.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7.2在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1.7.3投标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7.4投标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7.5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

1.8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  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3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  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1

 

 

 

 

 

2

 

 

 

 

 

第七章  分包与外购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第八章  大件部件情况

 

部件名称

数量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t)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

 

 

 

 

 

 

 

 

 

2

 

 

 

 

 

 

 

 

 

投标方须对所有投标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第九章  罚款条件

(1)设备性能必须达到保证值,每项超过(或低于)保证值1%,性能罚款为设备合同总价的5%。设备性能保证值包括:密封性、额定全行程时间、允许接通次数及噪声。

(2)如设备性能不能满足规范书的要求或低于保证值,经投标方消缺后仍不能使设备达到设计要求,投标方要无条件更换设备,并依据使用期间超出额定值所耗用的电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设备供货按照第四章交货进度要求,每迟交一天违约金1000元。

第十章  技术差异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或招标技术条款

投标规格或投标文件技术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注:投标方递交的技术规范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

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接受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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