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项目(1—5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1日 13:3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7日 15: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我爱我家9-1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一品吉粮国际酒店(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春城大街交汇)4楼3号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5786952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海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753696 | ||
| 采购单位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444026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我爱我家9-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4753696 |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项目(1—5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GR-2017015
1. 招标条件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项目(1—5标段)施工招标,经四平市铁西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进行部门集中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项目(1—5标段)。
2.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预算价 (万元) |
| JLGR-2017015/01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一标段新发村 | 围墙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4.3678 |
| JLGR-2017015/02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二标段西条河子村 | 围墙改造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0.1768 |
| JLGR-2017015/03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三标段海清村 | 围墙、明沟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49.9039 |
| JLGR-2017015/04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四标段孤榆树村 | 围墙、明沟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78.0257 |
| JLGR-2017015/05 | 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新农村建设五标段獾子洞村 | 围墙、明沟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46.221 |
2.3工程地点:四平市铁西区新发村、西条河子村、海清村、孤榆树村、獾子洞村。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五个标段,各标段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且兼投不得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入吉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8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我爱我家9栋101)购买文件。
4.2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半年项目管理人员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3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清单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春城大街交汇)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138444026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我爱我家9-101室
联 系 人:姜海波、赵扬
电 话:0431-84753696
监督部门:四平市铁西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