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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民乐县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民乐县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民乐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1日11:4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2日00:00至2017年08月07日00:00获取磋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民乐县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民乐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1:4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0:00至2017年08月07日 00: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四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8:30至2017年08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四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汉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19369810
采购单位民乐县民联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民联乡张明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6-4381025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招待所(县府南街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6-4413861

民乐县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登记号:MLZC170731-228

    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民联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民乐县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GSXH2017-07-057

二、磋商内容:民乐县民联乡朱庄村、顾寨村2017年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伍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518200.00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的资质原件;

4.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凭证;

    6.所有证件须携带原件至磋商现场备查,不带原件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8    2  日至2017  8    8 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代理公司招标处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在该公告附件处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17  8      15  日(北京时间 8 30

 09 : 00 ),逾期不再受理。

2、磋商时间:2017  8  15     9  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保证金须汇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基本账户。(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民乐县支行;账号:6205 0165 0301 0000 0062,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九、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前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核对确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收据。

4、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填写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以便及时区分确认投标保证金对应的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和标段,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未成交的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进账单和收据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退付保证金,退回公司基本账户。

十、监督单位:民乐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36-4455423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一)采购单位:民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汉生       联系电话:13519369810

        址:民联乡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甘肃信和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心芳            联系电话:15379748520

        址:民乐县金地名都小区34号楼二层商铺

报名地址: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四楼)

县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36-4456522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yggzy.com

民乐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lgg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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