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秋公墓环山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鞍山市千秋墓园管理所委托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鞍山市千秋公墓环山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鞍山市千秋墓园管理所
2.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山市千秋公墓环山路工程
4.工程地点:鞍山市
5.项目金额:1813204元
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计划工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总工期为30日历日。
二、合格承包商资格条件: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质。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19810
四、报名及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新版资质复印件盖公章;
2.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拟派驻本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的注册证书;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供应商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鞍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注:承包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不参加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否则该承包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承包商负责。
五、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和开标时间、地点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16:30时前。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年 8月 21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评标原则、评标方法
1.评标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
招标人:鞍山市千秋墓园管理所
地址:鞍山市
联系人:刘书
电 话:0412-5721222
代 理 机 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邮 编:114000
联 系人:尹铭、尚禹彤
电 话:0412-8801558
传 真:0412-8801558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25026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