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冬季用煤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 ||
| 行政区域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12: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孟克那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3709613 | ||
| 采购单位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肃北县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物流园区西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937096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3768107 | ||
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冬季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经肃北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冬季用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编号:SBCB(2017)071号,现对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煤炭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且具备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为同一企业法人的,只能报1个包;
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煤炭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煤炭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市级及以上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煤炭的检验报告(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为同一企业法人的,只能报1个包;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琴
联系电话:18093768107/0937-2889305
地址:肃北县党城湾镇商贸楼1单元2楼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