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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干流内蒙古自治区段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段-半拉山段)堤顶路面26+219~30+803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嫩江干流内蒙古自治区段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段-半拉山段)堤顶路面26+219~30+803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招标人为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管理处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半拉山段建设管理部,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1. 招标条件

嫩江干流内蒙古自治区段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段-半拉山段)堤顶路面26+219~30+803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招标人为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管理处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半拉山段建设管理部,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招标结余和预备费,工程计划投资429.12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保安沼地区。

项目规模:原设计总规模修建堤顶路面总长24.1km。

计划工期: 2017年9月 1日至 2017年9月 30日,共计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新增堤顶道路长度4.584 km,修建位置桩号为:26+219~30+80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公司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可扫描二维码查验);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购买者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安沼地区堤防水电管理处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半拉山段建设管理部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塔其水电处

联 系 人:吴浩光

电    话:0482-67405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王志星

电    话:15804716655  

传    真:0471-5256465

电子邮件:nmgruichi@163.com

                   

2017年8月1日

附件1: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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