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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抽水蓄能电站断掌凹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华交施招2017-04号 1、招标条件 本梅州抽水蓄能电站断掌凹安置点对外连接道路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7〕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2.1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项目全长457米,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泥土。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参考价:2237649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龙村镇翻新村。 2.5计划工期: 45天(日历天)。 2.6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2.7 评标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持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 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信誉要求: a、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b、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c、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经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踏勘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安全员共同踏勘现场,并在现场拍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例:路牌、路标等,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后盖踏勘证明书印章(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盖章时间从:2017年 8月 3日至2017年 8月 9日9:00时~11:00时、15:00时~17:00时(工作日),盖章地点:五华县水务局11楼 ;(盖章时需携带踏勘现场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踏勘现场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核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聘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5、6、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4.1.4、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5、6、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4.1.5、拟派专职安全员的岗位任命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5、6、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或证明) 4.1.6、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1.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已换新证(即有二维码扫描证书)不须原件核查) 4.1.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9、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4.1.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上述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8月 10 日09:00时至11:00时,15: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人于2017年 8 月 10 日至8月15日08:3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8 月 31 日08: 30时--0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水务局11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日期:2017年 8 月 2 日
附件1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企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安全员 ,身份证号: ,已对 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一式二份,招标人一份、投标报名需提供原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现场踏勘后到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盖章时需携带踏勘现场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踏勘现场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核验。
招标人: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