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商务局原食品公司液氨制冷设备拆除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M117-2164
一.招标条件
明光市商务局原食品公司液氨制冷设备拆除项目(二次)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明光市商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 工程实施地点: 明光市商务局原食品公司 。
2 、 拆除工程概况与规模:拆除 液氨制冷设备,具体规模和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3 、拆除 工期:开工令下达后立即开工,并在 15 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4 、 招标范围: 拆除 液氨制冷设备, 拆除设备归招标人所有。
5 、质量要求:合格(场平地清)。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说明,并承诺确保本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无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发生;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装置拆除或施工经验。
四、投标人须知
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2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企业注册备案 - 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 。联系人:张工: 0550-3801701 、王工: 0550-3019013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4 、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5 、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人相关序列码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6 、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 - 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对应栏目的投标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7 、投标单位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办理窗口办理并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通知 - 关于投标企业办理 CA 证书的通知 。网址: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0d7a58b7-4c56-458f-997c-ccfe05cae4fb&categoryNum=013 。联系方式: 0550-3019013 赵工。因未及时办理 CA 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8 、请各投标单位开标时,务必携带本单位 CA 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9 、本项目投标单位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单位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3801701 。
10 、投标单位自行对拆除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招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 15 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7 年 8 月 7 日 17 时 前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网上提问 ” 栏 目 提 交 疑 问 内 容 。( 操 作 手 册 请 查 看 :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248a10d8-ded1-4342-9cae-f879cb19e914&CategoryNum=008 )。招标人将在 2017 年 8 月 8 日 17 时 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100000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评标办法:本项目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4 、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应是招标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
15 、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份(密封);投标单位 CA 锁一枚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一份(手持)、授权委托书一份(手持)。(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16 、投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证明文件
( 1 )封面;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3 )企业资质证书;
( 4 )企业营业执照;
( 5 )企业安全许可证;
( 6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提供合同,若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有业主出具证明);
( 7 )提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安全事故说明,并承诺确保本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无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发生。
(二)商务标
( 1 )封面;
( 2 )投标函;
( 3 )诚信投标承诺书。
17 、定标原则: 1 、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再对资格标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整。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下列帐户,付款人的帐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帐号: 1313082138000146592
交纳时间: 2017 年 8 月 22 日 9:00 时 前到账,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按中标价款的 10% 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22 日 15 : 00 时
2 、开标地点: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 98 号)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第五开标室
八、合同主要条款
( 1 )中标单位进场开展工作前,必须向业主单位和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拆迁实施方案、安全拆迁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2 )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劳动保护措施。在拆除过程中,中标单位施工人员和设备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 3 )工期延误的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 元。
(4) 本拆除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5 )拆除的所有材料归招标人所有。
( 6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合同价款。
九、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 50% 交纳招标代理费,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商务局
联 系 人:张付生
电 话: 13365508080
代理机构:明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朱风雷
电 话: 15955079232
2017 年 8 月 2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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