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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为拟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招标人为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兵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拟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招标人为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兵团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址: 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2.3  本次招标的范围: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要符合兵团文化传媒发展基地修建性详规,包含演艺大厦、剧场、电影院及文化馆、音乐厅兼排演场、动力中心及食堂的工程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内外装修、安防及门禁系统等土建专业设计及配套工艺(包括但不限于声学设计,舞台机械幕布系统、舞台灯光音响系统、舞台监控通讯及音视频系统等专业工程设计);室外附属工程(综合管网、场坪、道路、景观、绿化、亮化、广播、管理用房))。施工图设计(含建筑信息模型BIM),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代表驻施工现场全过程设计交底和跟踪服务,参与设备选型、技术谈判、专项施工方案评价,施工阶段各专业调试和验收等设计相关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电工程)甲级资质兵团以外企业提供兵团备案登记表,其项目人员为备案登记册内人员。担任设总的人员必须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2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3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4日至2017年88日,在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89日至2017813日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开标时携带缴费凭证,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人:赵跃光                 联系电话:0991-2890924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编:830002                 话:0991-8852441,18099279977  

电子信箱:yw1@ xjbtzb.com      联系人:杨丹、刘薇薇、徐椿

   真:0991-886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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