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高阳县经四路(一期)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高阳县发展改革局 以保定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GYZBH-2017-10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申请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高阳县经四路(一期)道路改造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高阳县经四路(一期)道路。
2.3建设规模:建新大街北延至三利大街北延,全长270m,宽30m,本次对该段道路进行翻新改造,同时进行路灯、排水、绿化等沿线设施的建设等。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3.3企业守法情况(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3.4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违法记录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5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4 日9:00至2017年 8 月 10 日17:30止。
5.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7年 8 月 15 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8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当天的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和开标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高阳县佟麟阁大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联 系 人:蒋二兵
联系电话:0312-6299222
招标代理单位: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向阳南大街859号
联 系 人:宋秋枫
联系电话:0312-3255885、18633825768
电子邮件:bpd@vaitru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