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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关于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关于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批复文号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批复单位和平县人民政府招标人和平县水利局 项目所在地区
  项目名称  关于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批复文号  2017年第10次常务会议
  批复单位  和平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  和平县水利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关于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和平县浰江河道彭寨河段、东水河段2017年度河砂开采权(一标段东水河段梅花村梅花砂场采区)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解决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与其签订河砂开采权出让合同,直至中标人解决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再与其签订河砂开采权出让合同。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法解决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特此通知

 

 

和平县水利局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Ο一七年八月三日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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