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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力建设水电四局第一分局顺德大良五沙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南江初级中学重建工程商品混凝土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449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南江初级中学重建工程

商品混凝土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44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江初级中学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东邻区政府行政大楼,西近105国道,南接“嘉信城市花园”北靠顺峰山公园,场地标高为2.4米。规划总占地面积35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753.5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楼18300.13平方米,食堂4765平方米,实验室及停车场8175.89平方米,宿舍16670.96平方米,容积率为1.6%,项目建成后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

本项目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等级二级,设防烈度为7度,绿色建筑二星。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约18米左右,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和筏板基础,上部各单体结构为框架结构,楼面及屋面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火灾类型为A类,危险等级为中危等级,最大保护面积75㎡/A。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中国水电四局顺德大良五沙工业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南江初级中学重建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的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商品混凝土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1046.0


2

商品混凝土

C25

108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30656.0


合计:



32782.0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1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南江初级中学重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及招标人实验室实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5万方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4日至2017813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2017年8月13日17:00之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工业园区新悦路28号正成工业二楼 中国水电四局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23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工业园区新悦路28号正成工业二楼 中国水电四局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部会议室纪检监察人员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张和友                                     

电    话:13425367597                                

电子邮箱: 1528107389@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良五沙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营业部        

账    号:8011 0100 0910 6219 17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810007                                        

联 系 人: 米宏伟                                        

电    话: 0971-8088510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71-8018559

 2017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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