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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教发函【2015】165号、国卫规划函【2017】101号批复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
  项目名称  医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教发函【2015】165号、国卫规划函【2017】101号
  批复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招标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医学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1.2.2  建设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1.2.3  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74号内

1.2.4  工程范围:拟建的医学综合楼位于中山大学北校区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大楼、手术科大楼、曾宪梓大楼之间,该项目用地6733㎡,其中属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用地4599㎡,属于中山大学北校区用地2134㎡。医学综合楼地上24层,地下4层,建筑高度99.2米,采用单体楼的形式,总建筑面积74494㎡,其中学校用房建筑面积20394㎡,其中地上14087㎡,地下6307㎡;医院用房建筑面积54100㎡,其中地上41390㎡,地下12710㎡。

1.2.5  规划用地文件:           /                                

1.2.6  项目批准文件:教发函【2015165号、国卫规划函【2017101号。

1.2.7  资金来源:国拨资金和学校、医院自筹资金

1.2.8  投资总额:人民币60184.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1463.2万元(医院部分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0598.36万元,学校部分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864.84万元);

1.2.9  招标内容:

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方案设计及深化修改、初步设计、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图纸等、负责编制竣工图与竣工通、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

 

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与竣工通,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设计施工全程设计人员需驻场服务;配合本项目专业机房和医学诊断、治疗、急救、监护等所需医疗专业设备、专项系统的招标采购与实施;进行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和考察;负责协助装修消防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同时要求设计单位按要求提供BIM建筑信息模型,搭建BIM系统软硬件设施(须按市场最新主流配置搭建并交付甲方)、并提供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服务。

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人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包括本项目采用不低于绿色二星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及造价分析),确保达到绿色建筑按照绿色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二星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等。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勘察阶段(含现场作业和文案工作)、工程方案设计及深化修改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跟踪与现场指导监督阶段、施工及验收设计指导与配合阶段、工程验收及编制竣工图阶段、工程保修阶段。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设计技术协调会、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与设计解答、施工现场驻场、施工及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选型意见、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技术确认及配合验收、协助制定设备系统调试计划并参与设备试车调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写工程总结、参加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项目前期报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建议、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的设计继续服务、BIM系统建模及软硬件设施搭建(须按市场最新主流配置搭建并交付甲方),与投入使用后2年内培训和运维、按照绿色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与申报绿色建筑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等。

工程勘察工作量:暂定1400米,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1.2.10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竣工日期为2023年。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4.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7 8   日至 7 8 11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亲自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5.1.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5.1.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不用装订单独递交)

1.5.1.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21.6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1万元(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0/综合米),工程设计费(含BIM费用)费最高投标限价1400.69万元

 

1.7.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总比例为10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并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7.3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4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中扣除相应费用:

评审排序第15万元

评审排序第24万元;

评审排序第33万元;

评审排序第42万元;

评审排序第51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5  工程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但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设计部分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勘察部分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金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9.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4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电话:020-28823002

联系人:冯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

1.9.6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网址:http://www.dlztb.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80)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2300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72166 

1.11.4 传真号码: 020-83172223

1.11.5 电子邮箱:gdhualun@gdhualun.com.cn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4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3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1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784

  发布人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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