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如意河两岸新建及绿化景观改造工程、一纬街
(翠柳巷)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HMKFQHZH2017-0740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为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如意河两岸新建及绿化景观改造工程、一纬街(翠柳巷)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呼开经发 ﹝2015﹞135号、呼开经发﹝2017﹞19号文件 批准,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如意总部基地土地整理项目如意河两岸新建及绿化景观改造工程、一纬街(翠柳巷)绿化改造工程
2.招标内容:如意河两岸新建及绿化景观改造工程、一纬街(翠柳巷)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开发区如意河两岸
4.投资额:约13200万元
5.工 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6.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企业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中级(含)以上园林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外进企业投标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网上可以查询。
二标段: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拟派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企业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外进企业投标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网上可以查询。
注:以上资料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0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3.报名资料:
施工单位: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项目经理及法人本人到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
(7)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
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2.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监理单位: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总监理工程师及法人本人到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总监理注册资格证书;
(7)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8)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前来报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外地企业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备案,网上既可以查询;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 08月07日至2017年 08 月1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3.招标文件出售:施工:3000元/家;监理:800元/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水岸小镇11号208室
联系人:邓亮
联系电话:0471-359257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东街13号
联系人:范 婷
联系电话:18947169503
招标人:呼和浩特惠则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 08月 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