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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6439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第二阶段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70406439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D1地块。

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在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建设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集中处理宁东矿区矿井尾水及化工园区煤化工废水。本项目来水共有2股,分别是矿井尾水和煤化工废水。其中矿井尾水来自于宁东煤化工园区清水营、灵新和梅花井煤矿预处理后的外排水;煤化工废水来自于万邦达BOT污水厂反渗透浓水、煤制烯烃厂双膜回用装置外排浓盐水和其他化工厂排放的清净废水。本项目包括两个水处理单元,即含盐废水预处理及膜脱盐单元、浓盐水分盐及结晶单元。第一阶段实施含盐废水预处理及膜脱盐单元,两股废水分别经过预处理及膜脱盐单元处理,产品水回用,浓水经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第二阶段收集第一阶段浓水,经过分盐及结晶处理,产水回用,产品盐外售,实现废水“零排放”。

招标范围:第二阶段的工艺包及工艺设备采购,包括矿井水、煤化工废水预处理、浓缩及分盐、蒸发结晶处理单元。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经预处理、浓缩、分盐、蒸发结晶处理,产品水回用,产品盐外售,杂盐外送处置,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矿井尾水(375m3/h)浓盐水浓缩、分盐及结晶为A标段,煤化工废水(195m3/h)浓盐水浓缩、分盐及结晶为B标段。

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 分盐方案及相对应的工艺包及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货,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仪表、管道等的设计、选型、制造、采购、检验、运输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项目工程设计阶段配合工作,现场安装、调试、开车的指导工作,培训以及其它技术服务。

3. 满足正常生产运行一年期的所有药剂的供应。

说明: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整个工艺系统性能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深度组织投标文件,设备报价清单要完整准确,明细清楚,不能有缺漏项,如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发生由于投标方的原因造成的缺漏项,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投标方对整个工艺系统性能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千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业绩要求:

A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全流程的已投运或在建 “浓盐水分盐及结晶”业绩;或一个已投运或在建 “浓盐水分盐”业绩,和一个已投运或在建“结晶(分盐工艺)”业绩。已投运及在建业绩的合同模式须为工艺包、EPEPCBTBOT之一。

B标段: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全流程的已投运或在建 “浓盐水分盐及结晶”业绩;或一个已投运或在建“浓盐水分盐”业绩,和一个已投运或在建“结晶(分盐工艺)”业绩。已投运及在建业绩的合同模式须为工艺包、EPEPCBTBOT之一,且业绩须为煤化工行业。

说明:已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用户出具的生产运行证明和产品水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盐检测报告;在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有最终用户出具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说明;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原件备查。

3 允许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且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牵头人注册资金在5千万元及以上;联合体须满足上述第(2)项投标人业绩要求(AB标段),且联合体成员均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业绩(分盐和/或结晶(分盐工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4日上午09:00时至201708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标段(包),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网银支付。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

(1)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2)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按照系统提示投标人用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后,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流程:项目管理--正参与的项目--输入项目编号找到项目,点击查看,在招标文件下载节点,选择详细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和附件)。

(3)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0825日上午0900,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1019号长城科技园

联系人:向陆伟

电话:13986226433/027-81928305

邮箱:xiangluwei@cwcec.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何强  徐金柱

电话:0951-6971427  6971435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标书购买: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请登录神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三、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9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可在系统上完成)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保证金支付不能在系统中完成,可以通过企业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通过企业账户电汇汇出)。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订单已被撤销的;

7)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电子支付的前提(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电子支付操作步骤(仅限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跳转的收银台界面地址为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四、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说明: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满足如下条件后退还:

1、中标人在神华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中完成了合同备案手续。

2、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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