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迎宾路旧城区改造设计及兴陶街环境提升设计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编号 | ZCZB2017-108 | 名称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迎宾路旧城区改造设计及兴陶街环境提升设计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次领导班子成员(扩大)会议纪要,[2016]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服务周期 | 评标办法 | ||||
1 | 设计标段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迎宾路旧城区改造设计,设计范围北至八一中路公园,南至限高门,西至纳林川,东至八一南路,用地面积约52.4万平方米。 | 7300000.00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 3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准格尔旗兴陶街环境提升设计,项目面积约为8.2万平米,国礼陶瓷公司,以及陶瓷博物馆等重要公建周围环境需重点打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业绩要求 | 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 | |||||||||
报名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08月09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 |||||||||
报名地点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001室(金信商务广场A2楼)) | |||||||||
报名所需资料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8)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报名。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08月09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 |||||||||
获取地点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001室(金信商务广场A2楼)) | |||||||||
售价(元) | 3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或另行通知的时间)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或另行通知的地点)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须附合同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11)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未附的复印件,即使提供了原件,评标时不予认可。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 | ||||||||||
招标人(章): |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 地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001室(金信商务广场A2楼) | |||||||
栗浩伦 | 联系人: | 王永峰/布仁 | ||||||||
0477- 4771654 | 电话: | 15049431997/1514777817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53001579@QQ.com | ||||||||
2017年08月0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