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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环境监测站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名称: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二.项目

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DTTHZB-2017-H019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

25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21

注: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须提供);(4)开户许可证;(5)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7)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2016年或2017年度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8)供应商应具有ISO9000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包,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九.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3527995062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2-5398885

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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