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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7-08-07     浏览:6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274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
  项目名称  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27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7]274号、增国土规划函[2017]10831266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  新塘镇大王岗片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777.6㎡,总建筑面积为3457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364㎡),规划设置60个教学班,学生总规模为270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一)校区建设工程,包含教学楼及综合教学楼、体育运动建筑、后勤服务建筑、室外体育场地、地下车库、架空层、看台及主席台、校区道路广场、,绿化;(二)配套道路工程。蝴蝶岭大道全长1036m,宽30m,双向4车道;学府路全长600m,宽24m,双向4车道;大王岗小学北路全长327m,宽24m,双向4车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一)校区建设工程。教学楼及综合教学楼24857.6㎡,体育运动建筑2889㎡(含体育馆2524.7㎡,看台及主席台364.5㎡),后勤服务建筑1887.7㎡(含教职工餐厅1748.2 ㎡,垃圾房37.5 ㎡,2个门卫室合计102㎡),室外体育场地21264.6㎡(含400m田径运动场、5个室外篮球场、4个室外排球场、4个室外羽毛球场、6个室外乒乓球场),地下车库3402.9 ㎡,架空层1656.8㎡,看台及主席台150㎡(单跨最大跨度36.6m),校区道路广场19555平方米,绿化13526㎡。(二)配套道路工程。蝴蝶岭大道全长1036m,宽30m,双向4车道;学府路全长600m,宽24m,双向4车道;大王岗小学北路全长327m,宽24m,双向4车道。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配套给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绿化、交通、照明等工程。

3、招标控制价为:135015324.11

六、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85日至2017825930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开始日期:2017825930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截止日期:20178251030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8251030分至20178251130

开标时间:20178319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个投标申请人)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3108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②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交的资料。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房建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 

十五、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其他事项: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 8 4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新塘镇大王岗小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不用装订,一式两份)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拟委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信息

 

 

 

信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10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

11

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网页信息打印件

 

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2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 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发布人  林晓锐
  发布日期  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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