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暂估):199.48万元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浙江省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核发的①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②建筑节能检测资质、③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或由上述①和②和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中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7年5月、6月、7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并且派遣项目经理。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8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