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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运营分公司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询价项目询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0724-1701D75N1035涉及包号:/01/02公告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运营分公司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询价项目询价公告项目分类:项目负责人:夏文 020-37860505公布日期:2017-6-22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0724-1701D75N1035 涉及包号:/01/02

公告名称: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运营分公司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询价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夏文 020-37860505

公布日期: 2017-6-22

项目内容: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运营分公司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询价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441900-201703-99990019-001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采购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进行询价采购,公开邀请合格的报价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441900-201703-99990019-0019
2. 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7年运营分公司车辆设备及维修机电备品备件询价项目
3. 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A 屏电环控电气类 1批 690,674.34
B 机电综合通用类 1批 1,307,911.51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报价供应商可选择参投一个包或多个分包,但必须对所参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4.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单批货物的供货书面通知书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单批货物的交货。
(2)交货地点: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北路东城车辆段物资总库。
具体交货时间、地点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各包均适用):
1) 报价供应商要求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
2)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 凡两家或以上报价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 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 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 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 询价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发售。有兴趣的报价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2: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请自备零钱),售后不退。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b、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c、 法人授权函(加盖公司公章)
d、 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电话:0769-26989777
联系人:曾爱华
(注):报价供应商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报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价文件及报价。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开标6室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8.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
9.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7年7月4日上午10时00分00秒~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0.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4 日上午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7年7月4 日上午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开标6室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开标事宜: 届时请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12.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报价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 购买了询价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报价的资格。
如报价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 有关此次询价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电 话:0769-26989777
传 真:0769-23329777
联系人:方忠颖、许基彬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020-37860542、37860505
网 址: www.gmgitc.com
联系人: 陈光、夏文
15.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
包A 包B
¥13,075.00 ¥26,075.00
的投标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报价供应商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69904276810801
16. 采购人的名称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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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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