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条件
本项目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短名单资格审查 (项目编号:CSIEZB17010476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神华集团全资子公司,拥有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长期承揽神华集团及各子分公司基本建设施工任务,为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邀请有兴趣潜在投标商提出资格预审。
凡进入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分包短名单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分包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七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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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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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建筑工程 |
水暖电及配套设施、土石方、道路、管网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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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
建筑工程的设备、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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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地基基础处理工程 |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地基、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桩基础等地基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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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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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钢结构安装工程 |
网壳、网架结构制作、安装等钢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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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
装修装饰工程 |
建筑工程室内外、门窗等装修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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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建筑幕墙工程 |
各类建筑幕墙工程 |
短名单有效期限:2年(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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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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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建筑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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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机电安装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已竣工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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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地基基础处理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已竣工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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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已竣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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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钢结构安装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已竣工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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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
装修装饰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已竣工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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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建筑幕墙工程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承包商;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五年(2011-2016年)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已竣工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
以上各标段申请人还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第一标段25家、第二标段15家、第三标段10家、第四标段15家、第五标段20家、第六标段20家、第七标段10家。
5. 申请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套/包,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7年6月7日 9:00至 2017 年6月12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陆”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投标人可以通过远程或利用我公司售标大厅的计算机进行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咨询电话:010-58131373、电子邮件:e0000875@shenhua.cc;现场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国华投资大厦6层售标大厅。
2) 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在售标大厅收费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 “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 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系统操作及支付技术咨询电话:010-5813137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10: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4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大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大雁镇
联系人:李贵廷
电 话:0470-86440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或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3室)
邮编:10007(021000)
联系人:张建伟、王义荣
电话:0470-8111767
电子邮件:83318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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