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际临时卡点和治安机动卡点信息化装备
;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75.7832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谈判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谈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以不必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并承担相关责任。】
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上一年度)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内)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均复印)。
3、截止至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谈判响应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传真:0592-5379651 采购文件售价: 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周四) 上午 09时 00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7年07月06日(周四)上午09时00分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林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52/5379651 其他: 谈判响应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详见谈判文件;
标书费、图纸费、招标代理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湖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
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6-30 19:46:5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