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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招标申请已经由相关部门核准招标,资金已落实,其它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招标申请已经由相关部门核准招标,资金已落实,其它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渠7.19水毁修复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鹿泉区、元氏县;
3、标段划分:共分五个标段。
4、工程内容:渠道坍塌修复工程共55处,总长度4179米,渠道清淤30896米,涵洞加固3处,总长度116米,隧道加固1处长760米,斗口闸重建3处,填方段外边坡修复2处,共计236米,农桥重建1座,非干渠段挡土墙修复2处,共计265米,牛山所管理办公室重建1处。
本标段为第四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如下:
四标:同阁隧洞清理加固,总长760米。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计划工期:6个月。
7、预算金额:四标:3124398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10年(自2007年8月1日至今,时间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具有类似隧洞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
5、人员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具有近10年(自2007年8月1日至今,时间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具有类似隧洞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人员姓名、职务信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8月 7日至8月 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条第2款要求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说明: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须提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之规定,投标人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只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④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hebpr.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9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引岗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凯路5号
联   系   人:齐慧军
电        话:0311-82282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2306室
联    系  人:师晓敬
电        话:0311-85110581
传        真:0311-8511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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