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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施工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交易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090030011. 招标条件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09003001

1. 招标条件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公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35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48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克什克腾至承德公路内蒙古自治区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2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段位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

路线起点位于经棚西互通以西10km处(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高速公路终点以西6km处,对应省际通道桩号为K902+300),新建枢纽互通,实现与集阿高速公路(G5511)和丹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转换,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沐伦河,经蛤蟆山西、对面笑、东台子、公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过萨岭河,路线继续向南,经臭水井子、公主湖、元宝山、夹皮沟,在三道河口处向西南方向沿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营林区河口(蒙冀界)到达本项目终点,顺接G1611河北段预留线位。路线全长96.15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特大桥3050m/2座、大中桥14座、互通立交5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主线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

本项目共设置两段连接线,分别为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技术标准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其中:

(1)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于红山子乡坝塔拉西侧,经暖水路线向北,采用新开线,跨越暖水沟后、经新地村,后与主线以桦木沟互通相接。起点桩号LK12+389.517,终点桩号LK23+166.296,路线全长10.777公里。

(2)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起点与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点相同,路线沿黑桦线布设,经天太永、跨越银钉扣沟,经大营子、永义城、至连接线终点桦木沟林场,沿线主要经过蛤蟆坝、桦木沟、飞行自驾车营地三处旅游景点。起点桩号LK0+000,终点桩号LK33+547.613,路线全长33.548公里。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48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预计交工日期:2021年9月14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编号

招标人拟定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

(Km)

招标范围

G1504000001000009003001

JWZCB

主线:K0+000~K96+298

连接线(完全新建):

LK12+389.517~LK23+166.296

连接线(旧路利用):

LK0+000~LK33+547.613

含西拉沐伦河特大桥,结构形式为:(4×40)T梁+(3×40)T梁+(128+5×240+128)斜拉桥+(4×40)T梁+(4×40)T梁

主线96.298(含短链147m)

连接线:新建10.777、利用33.548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2)企业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规定)

(3)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规定)

(4)近5年(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a、累计长度不少于10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b、累计长度不少于100公里高速公路路面且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施工;

c、1座一级或高速公路桥长大于1000米的斜拉桥桥梁工程施工;

d、如项目业绩中同时具有路基、路面和桥梁工程,则此项目业绩视为同时满足路基工程施工业绩、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和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计算过程中不扣除桥涵及隧道长度;

e、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累加应满足上述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本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在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要求,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信息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本条规定)。

3.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规定,联合体成员只需满足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求即可)。

3.8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及CA锁,潜在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或CA锁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时00分至2017年8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8时00分至2017年8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或遗漏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制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32

邮    编:024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南侧、天义路写字楼01061

邮    编:024000

电    话:0476-2830985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60、13274763711、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杨先生  滕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17年8月7日


附件1:经乌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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