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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津渡古渡文化旅游项目的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西津渡书香府邸酒店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招标条件西津渡书香府邸酒店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

西津渡书香府邸酒店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西津渡书香府邸酒店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镇江市伯先路

2、工程规模:该工程位于西津渡伯先路店,具体内容为书香府邸酒店的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3、工程控制价(万元):1371085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西津渡书香府邸酒店软装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45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天完成所有家具的深化设计图纸,并确保产品与设计图的统一性及唯一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计、生产、运输、安装的总时间为45天(含节假日及周末)。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家具制造和销售;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近3年以来必须承担过宾馆酒店类单项100万元以上家具供应和安装;(提供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原件;近3年以来是指2014年1月1日以来);

木制办公台、文件柜、茶几、会议台、软体家具、沙发系列需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CQC);桌、柜、椅、几、沙发需获得ISO14001环境标志国际标准认证;(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原件(不接受公证件),不能证明有效期的不予认可,有效期不明确的需同时提供有效期查证说明和相关文件);

⑤、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1)如果家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由中标人置换合格产品,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本项目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不接受公证件。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招标方均不承担投标人投标产生的任何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货款支付担保。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投标报价10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100分):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投标人监督下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公证处公证员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

K2的取值为:96%;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投标人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15日00:00至2017年 7月1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期间,请各投标单位在信息平台自行查看答疑公告(如有答疑),由于未能及时查看答疑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采取书面评标的方式,开标时间为 2017年8月7日9点30分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 7月 15日00:00至2017年 7月19日24:00止;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号码:0511-8082629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润州区迎江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季榉联系人:

电话:0511-80856379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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