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西藏那曲地区索县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THT-J170705)已由西藏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2017]0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性质:新建;
2.2
建设地点:索县;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14813.2平方米,新建警务站136.55平方米,公厕130.61平方米,其余均为广场及附属。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7月24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28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其他
(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3)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
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晓庆
电话:13889067285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当热中路5号
联系人:嘎先生
电话:13322599666
0891-6386528
2017
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