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施工阶段实行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核,必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组织施工,每月在岗时间均不得少于22天。
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交注册建造师证书)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龙支行
汇入账号: 1314020538000050871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办理CA认证锁。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拟报名参加项目投标的,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有问题请联系:0564-5150928。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