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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采购项目编号:0006200000016473)采购公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采购,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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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采购项目编号:0006200000016473)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采购,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2)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

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1、巡检及预防性维护;具体内容是系统每月定期巡检,包括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系统备份、系统运行日志检查,每月定期核查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2、故障诊断及排除;具体内容是发生故障需及时响应,故障处理后出具维护报告。

3、功能完善;具体内容是修复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仍然会不时发现的程序错误。

4、重点保障;具体内容是在必要的任意重点保障时期,指派技术支持工程师到现场协助完成重点保障服务。

5、系统性能调优;具体内容是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改造及业务系统处理能力需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功能可能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需进行系统改造或调优,对设备和软件进行重新部署以满足需求。

6、其它服务内容;具体内容是完成合同期内安装的综合处理单元接入,核查装置档案,确保监测数据准确上传。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中标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特殊包

1

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

18

/

1

/

18

18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投标单位应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三年具有远程中心主站平台系统维保类似项目经验。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8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8月11日16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方电网)020-85125297、020-85124329(广东电网)。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俊梓,020-37816396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8月8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8月 17日09时30分00秒。
5.2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 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招标部

采购代理机构:张工 联系电话:020-87312832/13538816679

七、监督及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4110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10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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