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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报名前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