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海事局惠城海事处剑潭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海事局惠城海事处剑潭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04公【2017】08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2.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75m码头一座,停靠26m工作船的泊位2个,停靠18m工作船泊位1个。对码头后方地块12000平方米进行平整和陆域形成,建设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的值班待命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
2.3项目总投资:约1098.80万元 。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有承接过同类工程1项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3.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港口航道专业高级职称;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
1)建 设 工 程 (其他类)投 标 报 名 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8)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质量检查员岗位证;
10)施工员岗位证;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易员)、项目管理班子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易员)、项目管理班子全体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编人员,需提交近半年由本企业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并经当地社保局加盖印章证明,提供社保局的查询电话、网址,一经发现造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13、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4、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项目建造师的信息,该告知函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有效)。
15、以上所提及的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 8 月 8 日-2017年 8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8 日-2017年 8 月 14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施工设计图纸押金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不中标的投标人可返还图纸并退回押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于北京时间2017年 9 月 6 日14:30~15:00时由专人送达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建设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
地 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安惠大道12号
邮 编:516081
联 系 人:范 工
电 话:0752-5566729
传 真:0752-55557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联 系 人:黄工、罗工
电 话:0752-2396092,020-87258495
传 真:0752-239606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六楼
电 话:0752-712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