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华(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国华鄂尔多斯30MWp光伏发电项目沿黄公路绿化工程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该项目资金已经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华鄂尔多斯30MWp光伏发电项目沿黄公路绿化工程
2.招标编号:NMYZ-2017-SG0707
3.计划投资:884491.00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国华鄂尔多斯30MWp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乌兰乡东南约10km处,光伏电站规划容量30MWp,本期为一期工程,建设容量为30 MWp。本期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以35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电站出单回线路至城拐110kV变的35kV侧,导线型号LGJ-300,线路长度约15km。
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计划工期:开工后二十天内完成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划分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10.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工程专业或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报名资料:
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注:(1)报名时须投标单位授权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2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华(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西苑路西侧国华风电
联系人: 陈鑫
电 话: 0478-7866725
传 真: 0478-786672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 刘荣 管萍 高星冰
电 话: 0471-3292918
传 真: 0471-3292880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国华鄂尔多斯30MWp光伏发电项目沿黄公路绿化工程项目的报名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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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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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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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