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华鲁厂区、西部厂区脱硫及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招标人为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设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华鲁厂区、西部厂区脱硫及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华鲁厂区)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69号,地处东经121°12′69″,北纬37°34′29″,西邻金沙江路,南邻万泉河路,北邻金东小区,东邻金域河畔小区;华鲁厂区有济南锅炉厂生产的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4台,以及太原锅炉厂生产的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西部厂区位于开发区黄河路266号,地处东经121°12′27.32″,北纬37°34′18.51″,厂区西侧和南侧均为上海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厂区,东南侧为加宝食品有限公司,东侧为汇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北侧为黄河路;西部厂区有无锡锅炉厂生产的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济南锅炉厂生产的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以及太原锅炉厂生产的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0日前完工。
指标标准:满足DL/T 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的同时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二类一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招标范围:具体项目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须具备系统优化、校核能力,确保系统满足设计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期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开发区黄河路266号 地 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78号2号楼603
邮 编:264006 邮 编:264006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 系 人:于雪萍 孙婵婵
电 话:0535-6393533 电 话: 0535-6955368 18865662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