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昌铁路局行车语音记录装置招标已由南昌铁路局更新改造计划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电务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共1个包件,明细如下:|
序号 |
品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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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车语音记录装置(四路) |
台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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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车语音记录装置查询终端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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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投标的,需获得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附件下载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