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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英发改资[2012] 55号批复单位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项
  项目名称  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英发改资[2012] 55号
  批复单位  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依法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和三纵路CK0+540~CK1+020段及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63-26688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33995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与经济发展局   

  投诉电话:   0763-2668844   

三、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与横石塘镇境内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

四、项目概况: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位于英德市,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工区,工区一为启动区三横路和三纵路;工区二为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工程;

启动区地处英红工业园南侧启动区园区大道两侧市政工程项目位于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启动区西部,三横路、三纵路为启动区两侧市政道路中的两条支路,项目范围内道路均为新建,交叉口均为平交,无桥涵;

园区大道北侧接省道皇朝大道,南侧连通旅游大道,道路红线宽42米,双向四车道,为了增强道路景观,在道路两侧各设置3米边绿化带,为新建道路。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两个工区。

2、各工区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工区一

(1)启动区三横路NK0+038.793~NK0+335段:道路长度为296.21米,道路宽度为12米,标准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施工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和排水工程。

(2)启动区三纵路CK0+540~CK1+020段:道路长度为480米,道路宽度为18米,标准横断面为:1.5米人行道+1米设施带+13米车行道+1米设施带+1.5米人行道;施工内容主要为市政道路和排水工程。

工区二园区大道二期BK1+760~BK1+885.5段市政道路长度为125.5米,道路宽度42米,标准横断面为:6米人行道+3米边绿化带+8米车行道+8米中央绿化带+8米车行道+3米边绿化带+6米人行道施工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 伍佰陆拾柒万叁仟叁佰捌拾伍圆玖角玖分 (小写: 5673385.99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80349.51(其中三横路、三纵路招标控制价为4586165.71元,园区大道二期招标控制价为 1087220.28元)。详见招标文件后附件。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 8  9 日至2017 8  15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工作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7 8  9 日至2017 8  15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按本公告附件一);(2)《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按本公告附件二);(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按本公告附件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据。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 8    29    10  00  分,截止时间:2017 8    29    10  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综合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7 8    29    10  30  分。

4、开标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综合会议室)。

九、投标担保:

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担保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1万元人民币。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非电子化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必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办理有效的投标诚信登记手续;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除按前述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外,还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2、要求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施工类资质:

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近一年(2016年8-2017年7月)社保(需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可参照本公告附件四)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近一年(2016年8-2017年7月)社保(需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格式可参照本公告附件四)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且在本单位注册。

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有单独承接且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接过市政道路的工程业绩),且该工程的总造价为4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签名盖章页及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信息的关键页等)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注: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日期必须均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范围内,否则无效。

7、投标申请人包括公司、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所属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

8、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10、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qec.cn/sqec2014/index.php)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报名投标人少于5人,或提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5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缺乏有效竞争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单位: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763-2668963,地址:广东省清远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大楼5楼501室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qec.cn/sqec2014/index.php)、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英德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但不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

十八、本项目投标说明及定标原则

1投标说明: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以投标总价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投标报价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填报。投标单位应自行权衡投标风险,决策是否参加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异议。

2、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定标采用简单平均值法。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8

  发布人  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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