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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MQGC-01531.招标条件 本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饮发【2017】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MQGC-0153

1.招标条件

    本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饮发【2017】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盟市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安装反渗透净水设备(含原水桶方形)320套

招标控制价:1,010,000.00元

计划工期:中标后30日内到货并开始安装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登记的企业投标人应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生产、安装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未有国家、行业的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安装反渗透净水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不少于4项,并在更换、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8.样品要求:开标现场需提供样机、所有过滤材料样品

    9.维护要求:三年维护期(包括3年内损耗材料的备品和备件的更换和维护)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莫旗卧罗河办事处大斡斯门村单户水处理饮水安全工程

/

20,200.00元

170030122000000000947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31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莫旗政府5#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直接进行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莫旗分中心,地址: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莫旗政府5#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

2017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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