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网无人机驾驶员技能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配网无人机驾驶员技能提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配网无人机驾驶员技能提升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734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培训费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肇庆供电局提供AOPA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无人机应用培训,培训周期大概一个月,完成70名学员的培训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配网无人机驾驶员技能提升项目
01
配网无人机驾驶员技能提升项目
100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3
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段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参与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6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9日至2017年08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09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14 时30 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83 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幢商业楼 101 房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两份);
(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打印有关企业注册资金、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信用信息,企业资质证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4.3电商系统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4.1 项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注: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进行线下报名及电商系统报名。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9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29日08时30分00秒至2017年0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88号肇庆供电局709室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需提供材料(以下资料均需另行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若使用)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电商系统中未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U 盘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民营经济报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 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北路283 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幢商业楼101 房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13760690007
(八)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8-29768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zqgdjsb@126.com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