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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XZB-2017-0082-0211、招标条件本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承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承高审批【2017】128号),在承德高新技术
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7-0082-021
1、招标条件
本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承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承高审批【2017】128号),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代建人)为承德创元市政管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承德高新区闫营子滨河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承德高新区闫营子区域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滨河路闫营子段道路工程由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组成。滨河路长约3.46km,沿滦河西侧河岸向北延伸,南端与畅远西路相交,北端与现状G101国道相交。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6m,西侧有滨河绿化带(规划绿线宽度10m)。设计车速3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跨河桥梁一座,单孔跨径约35米。
2.5 监理周期:自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施工工期:395日历天,预计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2.6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范围内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7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至今,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个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近一年(2016年8月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注册
根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承德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受买人),必须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拍卖)文件。
首次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网上发售系统的,须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
4.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3日17时00分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或直接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人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与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6、招标文件的答疑
6.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7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创元市政管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高新区科技大厦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14-25553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承德办事处地址:承德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联 系 人:苏东强、张坤、张小娜 
电    话:0314-2066866 
传    真:0314-2066866
电子邮件:hxzb0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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