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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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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152300100014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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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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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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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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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发改审批【20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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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人 |
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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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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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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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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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规模 |
规划总用地面积13322.2㎡(约20亩),建筑设计面积10000㎡;设计费用报价上限值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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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周期 |
规划方案在中标后20个日历天达到送审深度,施工图在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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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范围 |
新校区规划文本(专家评审),各建筑单体勘探,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内外装饰安装,围墙、大门、操场、看台、绿化、硬化、道路、给排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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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 |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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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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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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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均可以参加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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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 副高级 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建筑师(壹级)(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 2017年 5 月至2017 年 7 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017 年 5 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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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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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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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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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开标时间 |
2017年 9 月 6 日 9 时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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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下载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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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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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舒城县特殊教育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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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 |
地址: |
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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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校长 |
曹忠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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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3041988 |
电话: |
1515511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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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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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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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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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③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项目设计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一致)等相关证件。④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注:投标人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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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提供虚假、伪造证书、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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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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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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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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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 月 20 日 17 时 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 17 时 0 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7 年 9 月 6 日 9 时 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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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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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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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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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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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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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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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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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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