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电站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委托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L-2017-08-02-FGCH-FWZB-01
1.概述
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服务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国家风光储输示范电站拟委托运行服务设备包括:输变电设备、发电设备两类,其中输变电设备包括:金阳智能变电站内系统设备、站用变、生活变,以及储能电站所配置的干式变等;发电设备包括:风机、光伏发电单元、储能单元等。
2.2 控制价:460万元
2.3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近3年的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7)具有提供持续增值服务的能力。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9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wangwei@heesc.com或传真010-52262125,招标人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9日10:00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8月29日08:30-10:00时间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第二会议室。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 王伟
电话: 010-52262113
传真:010-52262125
电子邮件:wangwei@heesc.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 号:0200296419200076050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