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 15:1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3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食品专项抽样检验承检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2-201708-408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品专项抽样检验承检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2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合一新证》(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具有国家认可的《实验室CMAF证书》或已经合并的《CMA证书》;
4、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函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8月10日 至 2017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通港路32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通港路323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尾市通港路32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潇瑜 | 联系电话:0660-338816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子俊 | 联系电话:0660-3266304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汕尾市通港路323号 |
| 联系人:陈波城 | 联系电话:0660-3388161 |
| 传真:0660-3388161 | 邮编:516600 |
| (三)采购人:汕尾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通港路中段区直机关办公大楼3楼 |
| 联系人:叶子俊 | 联系电话:0660-3266304 |
| 传真:0660-3266304 | 邮编:5166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