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第二批滤袋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6490。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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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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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袋\FE212/2-10\电袋复合除尘器\FE212/2 |
4500 |
件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生产制造的滤袋应具有至少3个在480吨及以上锅炉配套除尘系统三年以上的良好运行及使用业绩,以用户良好使用评价证明文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并能体现三年以上运行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为滤袋制造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并附入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30)。
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912-8281331);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原件扫描);
3)资格要求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601会议室。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小牌坊胡同甲7号银河SOHO中心7层50736
联系人: 刘峰
联系电话:010-88189696-8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
联 系 人:李潇、杨红艳 电 话:0477-8296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