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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EPC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

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5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项目地点:第三师五十一团伊水苑小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伊水苑小区给水管网2738米,排水管网3205米,供热管网1330x2米,及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施工等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的承包。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8   9 日至  2017      8    15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9   5   11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

联系人:谢冰心               电话:1590998616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201号(盐业公司院内)   

联系人:乔雪艳               电话:15292901506                                                        

8. 公告日期:2017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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